|
||||
本報訊(記者劉錕)北京將出臺擁堵收費管理政策及相應配套措施的消息近日引發關注。同濟大學交通運輸工程學院教授陳小鴻近日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包括上海在內的一些城市推行徵收交通擁堵費的條件尚不成熟。
“調節出行是徵收擁堵費的目的,而不是不讓市民出行。”陳小鴻認爲,上海現在推行條件不成熟,首先,交通擁堵費是使用者付費,但與國外不同,國內有大量公車消費,必然存在可以報銷的情況,這會使政策實施效果大打折扣;其次,通過收費改善交通擁堵,前提是要有發達便利的公共交通,如果沒有可替代出行方式,那無異於“緣木求魚”;此外,國內公民的守法意識還不夠強,收費政策實施不到位將造成更加混亂的局面,徵收擁堵費的運行和執法成本將會非常高。北京目前也是進行前期的系統性建設,不可能馬上推出。
陳小鴻說,國內針對汽車徵收的收費項目,包括以前的養路費,並沒有在道路使用量上給予規定,“用多用少”沒區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道路過度使用。在道路資源有限、使用者又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在特定路段、不同時段徵收道路擁堵費,“多用多付費”確是一種有效的調節槓桿,目的就是讓開車人明白,不要過度使用有限的資源,在出行方式上,要考慮自身的經濟能力,儘量使用公共交通方式。
但解決交通擁堵的辦法有很多,徵收擁堵費不一定是最優選擇。目前上海的公共交通體系還沒有達到充分的便捷、安全、暢達。同時,上海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還有充足的“彈藥”,除了交通擁堵收費之外,還有單行道、尾號限行等政策,這些都已進行過研究並做好了儲備,但只有公共交通真正達到便捷程度,纔會考慮出臺這些儲備政策。陳小鴻說,早在2002年左右,上海就曾經研究過徵收擁堵費問題,但遲遲沒有推出,主要原因就在於上海私車牌照的拍賣制度和公共交通網絡的形成。
陳小鴻認爲,包括上海在內的國內大城市在交通建設規劃上還有很大空間,緩解大城市交通擁堵最根本的出路是引導更多人放棄小汽車出行,選擇使用公共交通系統。而目前公共交通的分擔率還達不到一個大城市所應預期的目標。事實上,緩解城市交通壓力,除了需要發達的“硬”設施,還要有精細的“軟”管理。在國外,對每一條車道的使用,每一個道路交叉口甚至每一座公交車站的位置,都會進行專門的交通設計和評估,並且會不斷進行優化。因此,要緩解城市交通擁堵問題,國內城市更應在交通運行設計和組織管理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