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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茶瑩 通訊員唐時華)針對雲南涉青少年刑事審判工作實際,雲南省三級法院積極探索、建立、試行的具有云南特色的六項制度,取得顯著效果。數據顯示,雲南省未成年犯佔刑事罪犯總數的比例由2007年的10.13%下降至2011年的8.64%。尤其在雲南這個特殊的地理環境中,未成年人涉毒案件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總數的比例下降到不超過3%,真正體現了預防爲主的懲治方針。
普及社會調查制度,自2007年以來,雲南有49箇中基層法院試行開展社會調查工作,社會調查制度起到排查摸底、爲制定相關措施打基礎的作用。沾益縣人民法院專門從婦聯、關工委、教師、社區等部門及社團組織選聘了12名優秀幹部作爲“社會調查員”,專門從事社會調查工作;專門制定了《社會調查員制度實施辦法》、《社會調查員考覈辦法》和《社會調查員獎懲辦法》,規範社會調查制度。
探索實施司法分流制度,雲南三級法院積極探索司法分流制度,昆明市盤龍區人民法院與英國救助兒童基金會合作,開展“未成年人司法分流試點項目”。經過長期的實踐和摸索,已經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領域頗具代表性的“盤龍模式”,在全國範圍內產生了較大影響。目前,在雲南省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與法院的積極推動下,蒙自縣、玉溪市紅塔區、大理市三家法院被列入該項目的試點單位,將此項工作縱深推進。
建立特邀監護人制度,昆明市五華區等部分法院率先嚐試建立了特邀監護人制度,由關工委、婦聯、教育局等部門推薦具有社會責任感及一定專業知識和法律知識的人員擔任特邀監護人,參與到案件審理過程中。特邀監護人制度最大限度地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幫助他們認罪服法、悔過自新。
創新圓桌審判制度,在曲靖、昭通、文山、大理等多家法院均採用能夠有效減輕未成年被告人的恐懼、牴觸心理的“圓桌審判”形式,營造出溫馨信任的庭審環境,充分蘊涵了司法的人文關懷。
實行綠色通道制度,雲南全省各級法院對未成年人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快審快結快執,儘量縮短各訴訟環節的工作時間,最大限度地減少刑事訴訟對未成年人的不利影響。
積極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協同社會相關部門重點做好未成年人案件的回訪幫教、社區矯正、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採取送法進校園與社區、開展少年模擬法庭、舉辦法制夏令營、編印警示教育課本等多種方式到未成年人集中的地點進行法制宣傳。組織未成年緩刑犯到“心靈綠洲”基地進行義務植樹勞動,重塑他們的人生觀、價值觀,體現社會對他們的關愛及接納。
同時,在涉及未成年人權益保護的民事案件的審理中,雲南各級法院充分發揮民事審判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各種有益於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方法、措施,通過在司法實踐中認真實施司法救助、權益充分保障、跟蹤保護、積極執行等措施,實現司法保護未成年人民事權益社會效果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