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志剛
一朝成名天下知,已經成爲奧運冠軍們固定的生活劇本。
對於這種一夜暴富的情景,中國老百姓並非不羨慕,卻談不上忌妒。奧運冠軍爲了國家的榮譽付出了很多艱辛的努力,他們得到相應的獎勵無可厚非。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筆錢到底出在哪兒,如何分配,是否受到了監管部門的制約和人民羣衆的監督呢?
顯然,誰也不知道這些鉅額獎金的來龍去脈,各方面一邊高調砸錢,一邊又把內幕捂得嚴嚴實實。即便如此,運動員獎金被剋扣或獎金分配陷入爭議的醜聞仍然比比皆是,比如當年李矛、李玲蔚對李永波的指控風波,再比如於芬對中國跳水隊內幕的“揭露”,這兩件事雖均不了了之,但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有人已經指出,所謂的“專項資金”因爲不透明不公開,極易出現浪費腐敗等情況,誠然如此。
據知情人士透露,從國家層面上來說,奧運會之後的獎金申報環節,都是由各管理中心統計填報,然後上報體育總局審覈,再報財政部門下撥錢款。一旦某個管理中心或者體育總局監管不嚴格,甚至有意縱容,多報、謊報、瞞報行爲便極易矇混過關。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針對奧運獎金分配的審計卻形同虛設,體育獎金髮放額度一般很高,涉及體育系統內方方面面,同時內部監管力度薄弱,透明度又不夠,分配過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導致的分配不公,這不僅嚴重影響教練及管理人員的合作關係和工作積極性,而且還爲腐敗行爲提供了溫牀。
中國人登上奧運冠軍獎臺後“一飛沖天”,命運乾坤大挪移,很容易讓人感嘆,這榮譽就是“升官發財”。事實上,世界上其他國家的衆多奧運冠軍,大都沒有把人生躺在一塊金牌上來過。冠軍只是自我實現的一種經歷,更多標誌着成就自我的生命意義。事實上,物質獎勵雖然是對運動員成績的肯定和認可,但是絕不能將金錢激勵功能擴大化,更不能只片面運用物質獎勵的方法。如今國家、地方以及企業層層物質獎勵,大肆吹捧奧運獎牌獲得者,這種做法將會對社會價值觀產生不利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