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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書文
萬萬爲億,這在今天已是再普通不過的數字常識,但是,它的統一卻經歷了一個過程:漢徐嶽《數術記遺》記載:“古代數位序列是萬、億、兆、京,十兆爲京。另有兩種累計法:萬萬兆爲京;兆兆爲京。”應劭的《風俗通》也說:“十萬謂之億、十億謂之兆、十兆謂之經、十經謂之垓。”垓在《太平御覽》中做數目名,指萬萬。《禮》:“降德於衆兆民,《疏》算法:億之數有大小二法,其小數以十爲等,十萬爲億,十億爲兆也;其大數以萬爲等,萬至萬,是萬萬爲億。”
清末至上世紀四十年代初,億的表述方法也頗不統一。有以“萬萬”稱億的,如1927年4月瞿秋白序毛澤東《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中國革命者都要代表三萬萬九千萬農民說話做事,到戰線中去奮鬥……”);有以“百兆”稱億的,如1938年12月27日吳稚暉《致陳璧君函》(……即彼利“速戰速決”,我利“長期抗戰”,已合四百五十兆人而定之國策)。甚至像吳稚暉,其1908年《答章炳麟書》還以“萬萬”稱億(“吾輩書生,未有寸萬尺,足與抗衡,相延入獄,志在流血,性分所定,上可以質皇天后土,下可以對四萬萬人矣……”)’同年另文《臭皮囊的蛻化》:卻以“百兆”稱億,“專爲一食乳小兒,一詐黠小娼後曰之衣食,遂不恤事四百兆人浮沉於進步不能進步之地位。”而當吳稚暉1938年仍以“百兆”稱億的時候,1942年2月1日毛澤東《整頓黨的作風》已以“億”稱億了(“……全中國四億五千萬人中就有四百五十萬共產黨員……”)。而這種混亂稱億的情況引起了許多有識之士的注意,在1944年9月5號至18號召開的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會議上,以張伯苓爲首的二十一人曾聯名提出:“請明令確定數位以萬萬爲億籍資便利而正錯誤案〈審四第二十號〉”,認爲:
按我國數用十進,數字大者則以億、兆、京、垓四字代之,而此四字之含義有二,㈠爲十萬爲億、十億爲兆、十兆爲京、十京爲垓;㈡爲萬萬爲億、萬億爲兆、萬兆爲京、萬京爲垓。現今人事進化,數字用途亦廣,即如人口及貨幣兩端而論,如以十萬爲億,即有單位大小不足整用之虞,故宜以萬萬爲億,此其一。
國人對於數字不甚注意,故讀數時生錯誤。例如我國人口,向稱四萬萬,有謂應加五千萬,故總數應爲四萬五千萬,而國人常誤讀爲四萬萬五千人,今如以萬萬爲億,則可讀四億五千萬,得免此種錯誤,此其二。
根據上述理由,請政府明令全國公私機關,凡有用萬萬者,避用萬萬二字,一律用億字代之,庶可免不識數之譏。
國民參政會第三屆第三次大會通過這個議案並建議國防最高委員會確定數位以萬萬爲億案,國防最高委員會第一百四十八次常務會議決議交國民政府通行全國。民國33年11月27日,國民政府正式發佈訓令(渝文字六九五號)通令全國遵行。從此萬萬爲億,便通過國家的政令確定並逐漸通行開來,雖然以後還有繼續以“萬萬”稱億的,如1945年10月毛澤東《關於重慶談判》“……這裏主要有三個因素:解放區的強大,大後方人民反對內戰和國際形勢。我們解放區有一萬萬人民、一百萬軍隊、兩百萬民兵,這個力量,任何人也不敢小視……”1951年吳稚暉手製《赤匪禍國殃民圖》(其中有“一萬萬八千萬”、“二萬萬五千萬”等提法),但這不過是習慣使然,以“萬萬”爲億已成爲不可逆轉的趨勢和確定不移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