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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南寧8月26日專電(記者董振國、王秋鳳)有關產品質量特別是食品質量的不實傳言往往引發公衆恐慌。對此,廣西近日公佈《廣西壯族區產品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了產品質量監管部門責任,質檢工作人員發佈失實信息,構成犯罪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條例》,一旦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發佈公告、公告失實或者向新聞媒體提供失實信息,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發佈失實信息導致當事人經濟損失的,相關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條例》還規定,產品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存在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等行爲,違規採取查封、扣押措施,索取賄賂,包庇、放縱違規產品生產和銷售,向質量違法行爲人通風報信的,主管人員、直接責任人員也將面臨行政處分。一旦構成犯罪的,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