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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杭州8月25日電(記者裘立華)今年5月14日凌晨,溫州大學城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兩名20多歲的年輕人行經溫州大學南大門地段時,被飛馳而過的廣本轎車撞出數米遠,送至醫院搶救無效後於當日死亡。
事發後,駕駛司機劉某開車逃逸,3個半小時後向公安機關投案。經鑑定,劉某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其含量爲44.3mg/100ml,事發時行駛速度約爲106-113km/h。經查,劉某駕駛的車輛在溫州一汽車租賃公司租得,套牌爲浙C3L179。
法院審理後認爲,劉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醉酒駕駛機動車輛致兩人死亡,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其行爲已構成交通肇事罪,故對其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