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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美反興奮劑機構(USADA)舉行新聞發佈會,對環法車王阿姆斯特朗的處理做出了聲明,阿姆斯特朗違反了反興奮劑條例的五條規定,其中最令人驚訝的是,該聲明表示,從1998年到2005年間,阿姆斯特朗不但自己使用了禁藥,甚至還曾慫恿和鼓動其他人使用禁藥,達到在比賽中獲利的目的,而這些人有的現在成爲了USADA的證人。
這五條規定包括:
1.使用或試圖使用違禁藥物。
2.擁有違禁藥物或通過其他途徑來獲取促紅細胞生成素(EPO)、輸血和相關設備。
3.販賣促紅細胞生成素(EPO)、睾丸酮和類固醇。
4.管理或試圖管理他人的促紅細胞生成素(EPO)、睾丸酮和類固醇。
5.幫助、慫恿、教唆和掩飾同謀參與一項或多項違反或試圖違反反興奮劑條例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