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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熱線967066消息(通訊員劉傑徐麗娟記者孫淑玉蔣慧晨)註冊公司資金不足,先找中介公司墊資成立一個註冊資本幾十萬甚是上百萬的公司後,再把墊資全部撤出。8月上旬,萊山公安分局初家派出所連續偵破6起虛報註冊資本案,涉案金額達700餘萬元。
今年35歲的李某是煙臺市芝罘區人,他成立煙臺某物流有限公司時,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先由某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墊資200萬元,取得工商部門的登記註冊手續後,再將墊資全部轉走。近日,初家派出所經過縝密偵查,將這個空殼公司查獲。
同樣的手法還出自某裝卸服務有限公司林某、某投資有限公司戰某、某網絡電訊工程有限公司李某、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何某、某空調工程有限公司明某,以上五人分別由中介公司墊資成立註冊公司後,再把資金撤出。
目前,這六家公司的涉案人員已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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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註冊資金是衡量其實力的重要指標,‘空殼公司’因爲有上百萬的驗資證明,在交易中容易騙取別人信任,一旦發生經營糾紛乃至商業詐騙,查處將十分困難,對社會危害很大。”民警說。
民警提醒,按照我國法律,公司註冊一律實行“資金實有制”。給別人公司註冊“墊資”的行爲實際上就是幫助註冊申請人“虛假出資”,驗資之後迅速將錢“撤走”就涉嫌“抽逃出資”,“虛假出資”和“抽逃出資”在我國法律中均明令禁止。虛假出資或在公司成立後又抽逃出資,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或單處虛假出資金額或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罰金。通訊員國忠徐凱學祥記者苑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