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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片。圖據《南方都市報》
走出銀行後,王女士連續收到3條提示短信。除了自己取出的4000元外,她的卡先後被取走了7000元。
陳雨來到自動取款機前,發現機內有卡,先後兩次從裡面取錢,准備再次下手時,王女士找回來了。
近日,自貢市民王女士在銀行ATM取錢後忘記取卡便離開,被後面的女子陳雨順手牽羊,取走7000元。半路收到銀行提示短信,一時大意的王女士纔想起卡還插在取款機上。
大意女忙打電話忘記取卡
近日,王女士來到丹桂轄區內一銀行ATM機前取錢,准備和朋友去旅游。輸入密碼後,她接到朋友打來的電話,兩人越聊越有興致,取出4000多元後,王女士便轉身離開。因為開通了短信提示的功能,王女士走出銀行十幾米後,就收到一條短信,提示其銀行卡被取了4000元,幾秒後,王女士再次收到銀行提示短信,其銀行卡又被取走5000元,緊跟著,又一條短信接踵而至,提示其銀行卡再次被取走2000元。王女士納悶了,第一次的4000元是自己取的,可後面兩條短信又是怎麼回事?她這纔反應過來,自己剛纔沒有取卡。於是,她趕緊返回銀行。
到了銀行,她發現一名20多歲的年輕女子正站在自動取款機前,此女正是陳雨。
『我卡忘了取,你看到我卡沒?』王女士慌慌張張地問道。
『沒有,在我之前有個中年男子,可能是他取走了吧!』對方說完即轉身離開。
於是王女士立即報了警。
貪心女見無人便取走7000元
幾番周折,王女士終於看到了銀行調來的監控錄像,取錢者露出真容——正是之前王女士遇到的那名年輕女子。錄像顯示,王女士取款離開後,年輕女子陳雨來到自動取款機前,很快發現機內有卡,環顧四周發現沒人後,她立即按鍵取錢。第一次,她取走5000元,接著再次取走2000元。
丹桂派出所民警調取監控發現,陳雨取走錢後,並沒有走遠。民警隨即在附近查找,於當日在城區一電玩城將其找到。
陳雨交代,自己在准備插卡取錢時發現機器裡有張卡,而且這張銀行卡已經處於輸入密碼後的狀態,任何人都可以從裡面取走錢。於是陳雨動起了『歪心』,她試著在鍵盤上輸入『5000』,沒想到吐鈔口立即有了反應,陳雨喜出望外,再次輸入『2000』。
當她准備第三次操作時,王女士及時返回。心虛的陳雨撒了個謊就慌忙離開了。目前,陳雨因涉嫌信用卡詐騙已被移交至檢察機關。民警提醒
遇他人銀行卡未取走應報警聯系失主
『陳雨的行為肯定是違法的,從特征上看,她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據丹桂派出所辦案民警介紹,王女士的銀行卡忘記拔,是一個遺失物,如果撿到的人將遺失物交還給失主,那麼就不構成犯罪。而如果將遺失物據為己有拒不交還失主的,情節嚴重的就構成犯罪。
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數額較大的,構成了信用卡詐騙罪。『冒用他人的信用卡』即指非持卡人未經持卡人同意或者授權,擅自以持卡人的名義使用信用卡,進行信用卡業務內的購物、消費、提取現金等詐騙行為。所以,盜取他人銀行卡內錢財的行為,不僅不道德,還是觸犯法律的犯罪行為。
民警提示,市民在存取款時如果遇到他人銀行卡未拔的情況,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撥打電話報警,盡快聯系失主。(文中人物系化名)
鄭靜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蔣旻相關新聞
為妻子籌賭資丈夫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罪
華西城市讀本訊(唐倩實習記者梁鵬)今年5月,某銀行向自貢警方報案,稱該銀行一客戶惡意透支,催款71次不見其還款。警方隨即展開調查。
原來,身為自貢某大型企業員工的黃某因其妻子深陷賭博,於2009年底和2010年5月期間,在自貢市某銀行辦理了兩張信用卡,為其妻子提供賭資,兩張卡透支金額達一萬多元。銀行先後71次催收,黃某均無力還款。
2012年5月24日,銀行到派出所報案。2012年6月19日,民警在黃某工作的單位將其抓獲,此時黃某纔知道,自己因為這一萬多元觸犯了法律。目前,黃某因涉嫌信用卡詐騙罪已被依法取保候審。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一萬元以上的涉嫌信用卡詐騙罪,應予立案追訴。『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