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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國徽立在五斗櫃上,簡陋的小屋馬上變得莊嚴肅穆。被告因半身不遂躺在炕上,法官、書記員與原被告圍坐在小方桌旁,一起離婚糾紛案件就在一個簡陋的小屋開庭了。
原來被告李女士在2008年不幸遭遇車禍,全身高位截癱,常年臥床不起,生活全靠年邁的母親照顧。廬江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考慮到了李女士的特殊情況,在征得了原告朱先生的同意後,依法將法庭設在了李女士的家中。雖是在當事人家中開庭,可是法律程序一個都不能少。書記員依法向當事人宣讀權利與義務,宣布法庭紀律,讓雙方當事人切實感受到法律的嚴謹和嚴肅。承辦法官主動引導、規勸,並耐心地傾聽當事人陳述,對案件事實進行了詳細調查,庭審有條不紊地完成。宋功平孫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