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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在歷時八年的爭議後,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有望在今年10月推出。據悉,國家發改委已經完成了方案初稿的起草工作,目前正在深入徵求部級以上官員對方案的意見。
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於2004年啓動,由發改委具體負責。2010年初和2011年12月,發改委兩次將方案上報國務院,但均未通過。據透露,方案共涉及十大問題,包括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工資正常增長和最低工資標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與收益分享制度、公共資源出讓收益的全民共享機制、高收入者的稅收調節、國有企業金融機構高管人員薪酬管理以及公務員津貼補貼和事業單位績效工資等。
一位參與方案制定的部委人士向媒體透露,方案多次提交又不斷修改的重要原因在於,涉及的各個部門在某些關鍵問題上無法達成一致意見。
要想在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上有所突破,就必須敢於正視制度弊病,破除既得利益羣體的阻力,從制度上遏制權力尋租、壟斷經營和官商勾結等行爲,構建合理的約束、保障機制,推進收入分配製度實質性改革。具體說來:
一是“提低控高”。着力提高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加強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的落實工作;建立工資正常增長的調控機制,提高勞動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限制高收入者的收入,重點控制壟斷行業的過高收入,調控部分國有企業員工收入,推進公務員與事業單位人員收入陽光化、規範化。二是“藏富於民”。實施民富優先發展戰略,大力爲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提供良好市場環境,消除各種行政障礙,減少“有形之手”對市場運行的干預,限制政府規模和開支水平,嚴格規範對民營企業的稅費徵收。三是進行財稅體制改革。適應政府轉型需要,財稅體制向“公共財政”和“民生財政”轉型,淡化經濟功能,強化服務作用。四是推進配套的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收入分配改革,要關注教育、衛生、醫療、住房、就業等社會保障體系改革,方能實現改革初衷。
據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