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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覺中他向警察開槍“自衛”
臨沂蘭山批捕一吸毒過量而鬧事的嫌犯
一癮君子在小區門前持槍鬧事,向民警連開三槍以示“自衛”。8月24日,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檢察院以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將犯罪嫌疑人石安友批准逮捕。
家住臨沂市蘭山區某小區的石安友是一名貨車司機。今年7月26日上午,石安友吸食完冰毒後與朋友相約外出辦事,開車回來行至小區門前時才發現忘帶車輛門禁卡,小區保安明確告知:沒有門禁卡一切車輛不能出入小區,這是物業公司的規定。
爭論了許久,保安也沒有開門,石安友下車毆打保安,還掏出一支手槍和一堆子彈,把子彈裝上槍膛後,對準保安隊長進行威脅。其他保安見狀趕緊把小區大門打開,隨後報案。
民警趕到現場,表明身份讓其放下手槍,石安友不但不聽勸阻還開槍示意:“我這是在自衛,你們不要過來,誰過來就打死誰!”隨後石安友退到房間裏,並從門縫又向門外連開兩槍,幸好這三槍均沒打中人。10分鐘後,石安友被民警制服。經鑑定,該槍支和子彈是以火藥爲動力具有致傷力的槍支和子彈。
石安友交代,該手槍是前不久在大街上撿來的,同時還撿到十幾發子彈。案發之前,他吸食了半包冰毒後,產生了有人追殺他的幻覺,遂將撿來的那支槍隨身攜帶以防不測,後來又持槍“自衛”。
檢察官說法
辦案檢察官李京達告訴記者,冰毒使用過量會產生急性中毒,容易產生偏執性幻覺妄想或驚恐,有的則會產生自殺或殺人傾向。吸食毒品後實施的犯罪行爲,其犯罪行爲歸責於吸食毒品的行爲,且吸食毒品後出現的精神障礙並不屬於刑法意義上的精神病人,因此對吸毒後發生犯罪行爲,不影響其刑事責任行爲能力變化。換言之,石安友吸食毒品後產生幻覺危害社會的行爲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據此,該院作出上述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