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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陳羣安通訊員吳濤汪舟帆)今年以來,湖北省漢江中級人民法院民事案件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71.3%,“三難兩易”案件,即難查清、難調解、難處理,易引發社會廣泛關注、易引發上訪案件增長勢頭迅猛。在這種情況下,漢江中院通過抓審判管理機制創新,深挖自身潛能,做到快辦案、辦好案。截至目前,該院民事案件上訴改判率、上訴發回率、生效案件改判率、生效案件發回重審率均爲零,當庭裁判率、正常審限內結案率、案件合格率均爲100%,案件審理情況步入良性循環。
該院制訂了審判流程管理具體辦法。通過對案件審理每一個環節用時的嚴格控制,提高了案件審理的效率。該辦法實行以來,審判人員自覺遵守該規定,在案件每一個審判節點上認真完成作業,嚴格遵守案件審判各個環節的時間規定,保證正常審限內結案,提高案件審判的效率。
該院還建立了幹警工作業績通報制度,通過收案數、結案數、優秀文書、優秀案件、精品案件數、發表及獲獎文章數、考勤情況的量化處理,將每名審判人員工作情況量化,並以此作爲評先、表模、推薦審判全能冠軍的主要依據,從正面激勵法官工作熱情,提升工作效率。
爲進一步提高工作質效,該院還建立了庭長提醒制度和審判績效指標找缺制度。根據庭長提醒制度,由庭負責人從全方面多角度對全庭幹警進行提醒,督促幹警提高工作效率,如提醒案件承辦人員注意案件審理用時,提醒注意文書中已多次出現或是反覆出現的問題,提醒案件承辦人員在處理有信訪風險案件時要注意的工作方法等。根據審判績效指標找缺制度,法官要定期對民事審判各項指標進行自查計算,查找缺陷,尤其是排期開庭率、當庭裁判率、結案均衡度、平均審限、調撤率,由庭負責人對案件承辦人員的缺陷指標進行提醒,督促各案件承辦人員注意,及時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