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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電備受關注的轉融通試點臨近。經中國證監會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轉融通證券出借交易實施辦法(試行)》27日正式發佈。
據瞭解,試點期間,證券出借人僅限於機構投資者,證券出借交易實行定價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暫不接受約定申報,暫不對證券出借交易收取費用。
根據上述《辦法》,符合下列條件的證券持有者,可以成爲證券出借交易的出借人:熟悉證券出借交易相關規則,瞭解證券出借交易風險特性,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不存在被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參與證券出借交易的情形;最近三年內沒有與證券交易相關的重大違法違規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