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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讓制度站穩腳跟,進一步完善的期待纔會理想照進現實
“朱珺,區財政局副局長,分工行政、政法、科教文財務管理和核算中心。共有住房三套:一套位於團結路1號,自住;一套位於天智大酒店南,父母居住;一套在傳世基業小區,對外出租。除每月5000多元工資收入外,有部分投資收益。配偶在小學任教,兒子在國內讀大學。”和朱珺一樣,江蘇徐州賈汪區600名科級幹部的家底悉數在外網公示,目前在全國還是獨家。(8月27日《新華日報》)
今年以來,江蘇省一些地方推進官員財產公示制可謂風生水起。今年4月,無錫市北塘區12名新提任副科級幹部踏入財產公示的行列。8月1日起,淮安市對市、縣兩級擬提拔鄉(科)級以上幹部全部實行財產申報公示。只是,多在單位內部或者內網公示,以及公示對象選擇擬提拔幹部而不能涵蓋所有官員等侷限,讓人尚感改革步伐太慢。而今,徐州賈汪區突破瓶頸,全部科級幹部家底在外網公示,可謂是將官員財產公示制度向前推進了一大步。
當然,賈汪模式依然不是盡善盡美的。譬如記者隨機查看了100名幹部個人公開信息,像朱珺申報2至3套住房的只有4人,其餘96人的申報內容如出一轍,有住房1套;除工資外,無其他非正當收入。賈汪區紀委也承認隱瞞或偷工減料的申報確實存在,但這並不影響賈汪區突破官員財產公示多年瓶頸的價值意義。
正如賈汪區紀委的解釋,立此存照,着眼長遠,“萬一哪天被舉報,就是違紀問題”。事實上,官員財產在外網公示後,社會民衆以及網民都將是信息的審覈主體,“不論出於何種動機,他們都可能對信息真僞進行質疑或舉報”。所以,問題的關鍵不是有關部門對“自清式”申報做沒做審覈,而是面對公示後或有的質疑和舉報,將如何調查、迴應和處理瞞報者。
官員財產公開,公衆多一點期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應該看到,尚處於探索試水階段的各地官員財產公開,因於種種窠臼與羈絆,其阻力可以想見,這種情勢下應該給改革以“在路上的空間”——這個空間就是要允許改革試水,允許在起步階段因利益博弈和調整而顯得步伐緩慢,允許改革方案尚有不盡如人意之處。給改革以“在路上的空間”,總比試水一個質疑掉一個、最終都畏懼不前要強得多。連續七年提議官員財產公示的全國人大代表韓德雲也認爲,操作“尺度剛開始可以寬鬆,先寬後嚴”。
在一些官員財產公示先期試點地區漸漸“沒有結果”的情勢下,淮安、徐州賈汪區等地執著地試水被譽爲“終極反腐”手段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既讓人看到了這一制度的吸引力與生命力,也讓人對這一制度堅持和傳播下去有了信心。先讓制度站穩腳跟,進一步完善的期待纔會理想照進現實。“或許,還能爲全國官員家庭財產公示制度探條路”——這是賈汪方面的立意,也是我們支持賈汪模式的理由。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