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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前一場蹊蹺碰撞,她們都說自己冤
『被撞』老太周尚學訴至法院,法院判『撞人者』劉發英賠5000元,但劉發英一家『交錢也不服』
昨天一早,何小芬又趕到合川區南津街重百商場的門口,她細心地詢問每一個路人。遺憾的是,時間過去得太久,她還是沒能找到替母洗『冤』的目擊者。
2010年4月18日,這裡發生了一起『蹊蹺』的碰撞事件,一名老太倒地後緊緊抓住何小芬母親劉發英的手臂,堅稱自己是被其撞倒的。最後,法院判決劉發英賠償對方5000元。兩年來,何小芬堅持認為母親是清白的,她四處奔走,多次回到事發現場,張榜尋找目擊證人,要替母親洗脫『罪名』。
張榜苦尋目擊證人
何小芬是個單親媽媽,女兒已經兩歲多了。她開過理發店,現在每天下午去給人掏耳朵,艱難養家。
昨天一早,何小芬拿著幾張『尋求證人』的告示,來到南津街重百商場門口。前兩天貼的告示被撕掉了,她只好補貼一張,餘下的分發給路人。
告示以劉發英的口吻,這樣講述了事發經過:
2010年4月18日,劉發英站在重百商場門口等女兒何小芬,突然旁邊一位老太關節炎發作,摔倒在地。聽到叫聲後,劉發英走過去扶了起來。可萬萬沒有想到,倒地的老太抓住了劉發英的手,說是被她撞倒的。老太要求劉發英要麼送她去醫院,要麼拿6000元私了。
除了張貼告示,何小芬還不停地詢問附近商鋪的服務員、攤點老板和納涼的市民。幾天下來,何小芬的努力白費了,他沒能找到當年的現場目擊者。面對路人的一次次搖頭,何小芬有些茫然,她站在現場,急得直掉淚。『為了這事,我店也不開了。找了好多人,托了好多關系,差點把自己都搭進去了。』
不予理會對方上訴
提起2010年4月18號上午9點多發生的事情,母親劉發英是這樣說的:『不曉得那個老太婆是從哪裡鑽出來的,我沒有躲得開,一下子撞在我胸口上。我的胸口被撞得隱隱作痛,而倒在地上的老太,已經開始呻吟了。我見她起不來了,就伸手去拉。她一下子就抓住我的手,再也沒有松開。』劉發英說,圍觀的人越來越多,許多都在幫自己。『有人讓我掙脫了趕緊走,不然要遭老太賴到起。』
不一會,何小芬趕到了,聽到路人的議論,撥打了110。
在醫院檢查後,老太告訴劉發英,自己的腿受傷了,要求給6000元錢。『她說給了好商量,不給的話脫不到爪爪。』。
由於劉發英一直不予理會,對方將其告上法庭。
2011年1月,合川區法院判決劉發英賠償5000元,對方不服,上訴至市一中院。今年4月,市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交錢不代表認了』
今年8月23日,合川區法院上門執行判決。依法扣押被執行人劉發英的金項鏈一條、金耳環一對,以及現金940元。同時要求劉發英寫下承諾書,餘款在本月30日內繳清。
當天下午3點,法院的工作人員上門了,不少村民趕來圍觀,這讓劉發英臉上掛不住了。『我之前跟他們說過,在城頭被訛。現在他們看到法院的來了,又覺得是我的錯了。』
見到女兒後,正在承諾書上蓋手印的劉發英狠狠發了一通火:『你啷個回事嘛?為我這個事情,找了好多人,花了好多錢。啷個現在還是沒有處理得好。』何小芬一臉委屈。
回家時,劉發英感覺村民們看自己的眼光都變了。更讓她委屈的是,丈夫何開富提出離婚,『他覺得冤死了,不准交錢,不然就離婚。』眼看法庭限定的日期臨近,何小芬只好東拼西湊了5000元錢,悄悄幫母親把錢交了。
『為這事花了有2萬多了吧。』雖然掙錢很辛苦,但何小芬還是希望把此事對母親的影響降到最低。『不想她再受刺激。錢雖然交了,但不代表我們就認了,我們不服。』
重慶晨報首席記者肖慶華實習生譚夢
劉發英的女兒何小芬在事發現場尋找目擊證人。
重慶晨報記者高科攝
劉發英:我沒有撞她
『不曉得她從哪裡鑽出來,我沒有躲得開,一下撞在我胸口上。』
周尚學:我沒有訛她
『她胸口撞到我肩膀,我就摔倒了。我當時根本沒提錢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