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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丁虞通訊員李曉英)8月28日晚上8時30分左右,廣州東站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稱,車站一樓大廳有一女子自稱犯了案,要投案自首。
接報後,警方迅速趕赴現場處置。在瞭解對方情況過程中,警員發現鄭小姐說話言語怪異,邏輯混亂,聽不出她所犯何案。由於同鄭小姐交流非常困難,頗費一番周折後,民警鄒啓洪從鄭小姐處問到了其父母的電話號碼。鄭小姐父親在電話中聽說了情況後,忍不住把自己的苦惱向鄒啓洪說了出來。
原來,鄭小姐並不是什麼犯案在逃的逃犯,只是受不了失戀打擊導致極端情緒化而已。今年24歲的鄭小姐,家住深圳市羅湖區,去年年底,鄭小姐在網上結識了一個男朋友,並不顧父母的反對,在家裏偷了5000元現金與男友私奔。她又打電話向父母索要了2000元人民幣,當該男子收到匯款後,立刻就人間蒸發,再也找不到人。從那以後,性情大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