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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到朋友家借錢,卻趁朋友不備,盜走其黃金戒指,結果在逃跑途中被抓獲歸案。
被告人何某,女,36歲,本市人。2011年1月17日,她來到朋友李某家借錢。在李某去衛生間時,何某看到客廳寫字檯上放着一枚黃金戒指,起了貪念,遂將黃金戒指放入自己隨身攜帶的挎包中,並對李某稱不借錢了,隨即離開。
很快,李某就發現戒指不見了,馬上出來追趕何某,在一追一逃中將其抓獲,並撥打110報警。經鑑定,被盜黃金戒指價值人民幣8033.76元。河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以何某犯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