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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通訊員張豔紅)西青區檢察院採取“一二四六”措施加強機關消防安全工作。
“一二四六”即:制定一個《消防應急預案》,對消防應急工作進行詳細全面的規定,爲消防工作提供製度保障;組織一次全員消防培訓和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增強幹警消防安全意識,增加消防安全知識,提高實際完成消防應急任務的能力;制定四個預案,即火情發現和報告預案、火災處置預案、人員疏散預案以及善後處置預案,對消防應急工作進行全程詳細的規定;成立六個工作組,挑選全院身體強、素質高的幹警組成火情監控組、通訊聯絡組、滅火行動組、緊急疏散組、現場警戒組和後勤保障組,分工負責,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消防應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