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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萬紅通訊員薛力強)日前,剛剛接受了腎移植手術的天津港公安局交警支隊民警李譽傑從天津港集團公司工會主席王慶林手中接過8萬元的大病救助金,成爲天津港集團公司年初建立大病救助制度以來接受大病救助的第一人。
爲構建和諧企業,提高企業凝聚力,加大對因員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導致家庭生活困難員工的幫扶力度,天津港集團公司今年在《幫扶解困工作管理辦法(試行)》中建立了大病救助制度。對於員工本人患重大疾病在本市二級以上醫院或外省市三級醫院就診,一年內累計發生的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和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醫療費用,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大額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部分超過10萬元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將可申請大病救助,最高限額爲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