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讀者熱線點題>>
芝罘區一小區3號樓地下室的水管已經破了3個月了。居民希望物業能給修修,物業稱這棟樓的各項產權並沒有移交給物業。自來水公司則稱,小區內的自來水管道不歸他們管。地下室總不能被水淹着啊,誰能來給修修?居民們爲此發了愁。
記者調查>>
27日,記者來到該小區3號樓,一進樓道就有一股溼氣撲面而來。順着樓梯走往地下室,記者看到整個地下室的過道里都是積水,難以落腳。記者看到,地下室的水裏隔一段距離擺放着幾塊磚頭,一直延伸到裏面。
家住2樓的一位居民稱:“地下室裏放着的東西都被泡了,現在都已經被轉移到了外邊。”
地下室被淹了3個月,物業公司爲什麼遲遲沒有行動呢?
爲此,記者找到了負責管理該棟樓的南堯物業公司。“這幾棟樓的公共設施產權並沒有移交給物業,我們對這幾棟樓只是代管,沒有相關維修基金對它們進行改造。”物業公司辦公室一位姓曲的主任介紹,物業幾年前才代爲管理該樓,但這幾棟樓的公共區域產權並沒有移交給物業,物業也沒有獲得相應的維修基金。對於這些樓,物業只能提供保潔、水電管理等基本的物業服務,像基礎設施改造維修這樣的服務工作,物業方面無法提供。
記者隨後又撥打了煙臺市自來水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人員答覆:“小區內的自來水管道不在自來水公司的管理範圍之內,沒法提供幫助。”客服工作人員稱,自來水公司只負責市區主管線維護,而小區內的管道則由產權單位自己負責管理維修。
本報記者齊金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