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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大病保險制度,非常必要,可以有效減少因病返貧的家庭。”一直致力於醫療保險制度研究的山東大學教授徐凌忠表示,隨着我國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健全,現在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需求已可以得到比較好的保障,但仍有不少患大病的家庭因病返貧、因病致貧。在這種背景下,國家相關部門提出建立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非常及時,有利於切實減輕羣衆患大病的醫療費用負擔。
不過,在看過《關於開展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後,他也提出了自己的擔心。
意見指出,資金來源要從城鎮居民醫保基金、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爲大病保險資金。“這種籌資方式,要警惕引起參保人福利的‘隱性損失’。”徐凌忠進一步解釋說,無論是城鎮居民醫保基金還是新農合基金,如果把其中一部分劃撥出來爲那些大病患者提供保障,其實是對所有參保人福利的“侵蝕”。
他認爲,政府建立大病保險制度,應列在基本醫保之外,可以採取政府劃撥專項資金或採取政府按比例配套的方式鼓勵居民參保。
此外,他認爲,在確定大病病種時應當謹慎,“可以先選取幾種病種,試點成熟後再推開。”他建議,在大病保險建立之初,可以先確定一個報銷目錄,然後逐步過渡到以病種付費,實行定額按比例報銷的方式。
本報記者李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