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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8月30日訊(記者李巖俠通訊員於店剛)記者從省消協獲悉,自6、7月份,中消協與京津滬魯等六省市消協聯合發文點評敦促蘋果公司修改《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中不公平格式條款之後,中消協30日第三次對蘋果“開刀”,與六省市消協聯合發文,指出《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中仍有十處“霸王條款”。
省消協人士指出,雖然蘋果公司對原來點評的部分問題條款做了修改,比如將有關“三包”期內可使用翻新件問題修改爲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將有關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問題進行了刪除。
但是,對點評涉及的大部分問題,蘋果公司並未正視和進行有效改正。經論證,修改後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中仍有十處規定“霸王條款”涉嫌侵害消費者權益。爲此,中消協再次聯合全國副省級以上城市消費者協會繼續發佈點評意見。記者看到,消協指證修改後的《蘋果維修條款和條件》主要有兩方面問題,一是部分條款內容違反法律規定,二是一些規定不明可能損害消費者權益。
最後,中消協和全國副省級以上消費者協會“鄭重勸諭蘋果公司”:遵守中國法律,尊重中國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正視自身存在的問題,依法糾正違反中國法律、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