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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31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王勝明31日在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小額訴訟制度是這次修改民事訴訟法新建立的一項制度,關於訴訟標的額,民訴法修正案草案三審期間用的是相對數,即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31日上午閉幕。會議閉幕後,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開新聞發佈會,有關方面負責人就本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法律和決定的有關問題回答記者提問。
王勝明介紹,小額訴訟制度是這次修改民事訴訟法新建立的一項制度,小額訴訟制度的理論基礎在於針對不同的案件,適用不同的程序,即繁簡分流。
王勝明說,現在全國法院一審受理的民事訴訟案件600多萬件,這600多萬件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案件比較複雜的,按照現在的民事訴訟法適用普通的程序。但是如果案件比較簡單,適用的是簡易程序,用比較簡便的辦法解決。而小額訴訟是在簡單的民事案件當中,再拿出一小塊數額比較小的,從標的額上來切一刀,和其他的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最大的差別是,它是一審終審。因爲一般的案件是兩審終審。這是小額制度建立和適用的意義。
小額訴訟的標的額怎麼定比較好?王勝明介紹,一審用的是5000,二審用的是1萬,三審期間用的是相對數,即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
王勝明說,按照國家統計局所公佈的數據,2011年全國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是年均41799元,按照這個數30%大約是12000元左右,和二審的1萬元實際上是接近的。
王勝明說,法律委員會對這件事經過反覆研究,從5000到1萬再到相對數,反覆比較之後認爲定一個相對數,而且拿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作爲一個標準計算單位,更符合實際需要。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