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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組建1050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
本報訊首席記者吳躍強《南昌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是我省第一件規範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權的地方性法規。今年,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南昌市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條例》執法檢查。
《條例》頒佈以來,全市各級工會把勞動法律監督工作作爲工會依法履職的重要手段,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積極配合,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構建和諧勞動關係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條例》的出臺,爲全市開展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撐。
依照《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工會、產業工會以及職工200人以上的基層工會應當設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職工不足200人的基層工會根據需要設立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或者聘任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目前,全市共組建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1050個,1008名工會幹部和職工代表受聘爲監督員。
三年來,針對勞動法律執行中存在的勞動合同簽訂、社保費繳納、農民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突出問題,各級工會組織積極展開監督工作。
根據檢查情況,檢查組建議,進一步發揮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作用,加強基層工會維權能力建設。聘請政策水平高、法律法規熟、業務水平精、工作能力強、履職盡責好的同志,組建一支強素質、懂業務、重責任、愛職工的監督員隊伍,擔負起勞動法律監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