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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翔(銀川)
今年的八月酷暑難耐令人燥熱不安;今年的八月生命接連凋零更令人心寒至極。
天南地北,不斷出現的安全事故災難給秋日的八月塗抹了濃重的黑色。8月26日延安車禍,36人被燒死;8月20日12時33分,重慶市合川區清平鎮車禍12人殞命;8月13日吉林省白山市吉盛煤礦17人逝去;8月5日溫州市郭溪鎮一無證個體鋁製鎖拋光加工廠發生爆燃事故,17人歸西;就在8月29日,四川的攀枝花某煤礦又有37人遇難……
逝去的人,均是普通的庶民。他們或者是匆匆歸學的孩子,或者是艱難打拼的失地農民,或者是在漆黑的地洞裏掏煤的礦工,或者是在大風巨浪中殘喘的漁民。
一起起突兀而來的安全事故,塗炭生命,毀損財產。但這一系列的安全事故,真的是“突兀而來”難以預防嗎?老生常談的安全責任問題,還得常談啊!
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在調查“8·26”延安車禍時說,我們這些年光特別重大事故已經查了150起左右,每一起事故都提出了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建議,但沒有人好好重視、好好落實,所以下次發生的事故還是這些原因,下次提的建議還是這些話,只不過是把詞前後順序顛倒顛倒。這反映了在這方面已經是惡性循環。
細究王德學的憤怒,我們很清楚地明白,事故頻發、問題照舊、惡性循環、難以終止,根源更在事故之外。
從制度建設層面上來講,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事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行政管理制度條列的制定達50部,幾乎涵蓋了方方面面;從組織管理層面上來說,以各級政府部門推行實施的第一責任人制度下的層層管控制,可謂“全球最嚴厲監管”“史上最嚴厲執法”。從具體措施層面上來看,幾乎每個單位的安全生產方案都似乎“科學合理、嚴謹有序”,承諾都信誓旦旦振聾發聵。但是,安全事故依然層出不窮的癥結在於安全規則僅是一頁紙,形同虛設;管理部門的“責任”只是一片嘴,相互推諉;責任人的承諾只是一張空頭支票。更爲重要的是,我們相當一部分官員眼中根本沒有“普通的庶民”。
周代杞人憂天,今朝庶民憂命。我們還是認真地對待安全生產問題爲好,把普通百姓的生命當回事,別讓生命意識在一次次事故中變得淡薄。說句冠冕堂皇的話,就是需要有關部門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責任落實,加強預防爲主、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和治理力度,嚴格落實責任追究,推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履行主體責任,加大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進一步減少事故總量,更好地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
事前未雨綢繆,事後絕不姑息。重典治頑疾,問題總是會有好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