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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先說好徵地的土地補償款用於困難職工生活補助和給職工交納養老保險金,但工程開工後卻遲遲得不到兌現。山西省陽高縣檢察院通過發出檢察建議、深入施工單位宣講法律等方式,近日幫助職工成功要回296萬元土地補償款。
今年6月下旬,該院受理了該縣醫藥藥材公司20名職工請求幫助討要土地補償款的案件。
經瞭解,6月1日,經該公司職工大會同意,由該縣縣政府出讓醫藥藥材公司院落的國有土地,土地出讓收益296萬元,全部用於妥善解決困難職工生活補助和給職工交納養老保險金。然而,直到公司院落已被拆遷並開始興建,土地補償款也一直沒有兌現。職工們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映,但一直未得到解決。
該院從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角度出發,一方面向施工單位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儘快兌現土地補償款,另一方面,指派民行部門幹警深入施工單位,向他們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等,並告知他們“如果不盡快兌現土地補償款,將依法支持職工們起訴,爲他們維護合法權益”。
在該院的積極協調下,施工單位近日已按檢察建議的要求,兌現了土地補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