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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近日啓動校車安全專項治理。
公安部交管局負責人介紹,整治期間,對使用拼裝或者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接送學生,公安部門將依法收繳並強制報廢機動車,依法處罰機動車駕駛人和所有人。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校車的,將受到嚴格處罰;校車超速、超員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也將受到嚴格處罰。
針對校車駕駛人羣體,因交通違法、交通事故等原因不符合國務院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駕駛人條件的,依法取消其駕駛校車資格。
機動車不依法避讓停靠上下學生校車的,也將受到處罰。
同時,公安部交管局發出學生交通安全倡議。內容包括:
一、家長要當好榜樣。家長、監護人要當孩子的好榜樣,培養孩子文明出行意識和行爲習慣。
二、親子共同實地練習。家長、監護人要陪同孩子練習安全過馬路。教會孩子左看右看再左看,紅燈停、綠燈行。路線優選天橋、地下通道等過街設施和“斑馬線”,沒有這些要先觀察再直行快通過。
三、乘車安全要注意。不讓孩子乘坐非法拼裝、超過荷載人數、沒有校車資質、沒有隨車照管人員的危險車輛上下學。乘坐公交車、私家車上下學,要讓孩子在車輛靠站點、靠路側停穩後再下車。
四、騎車年齡有限制。騎自行車必須年滿12週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五、讓孩子更容易被看到。可給孩子準備一些交通安全裝備:色彩鮮豔的衣物、書包粘貼反光條、戴上“小黃帽”,定期檢查孩子上下學騎用自行車的燈光、車鈴等,讓孩子在交通出行中更容易被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