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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談巷議
從今天開始,廣州要來點真的措施,控制在公共場所吸菸的行爲。所謂來真的,是指根據現在的控煙條例,只要發現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要直接處以50元的罰款。而以前要罰50元,是先要警告、責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再罰。
聽起來這回是真的要厲行禁菸了。但問題是誰來執行這個光榮的任務?新聞說將有多達15個控煙執法部門執行,還有愛衛會、人大、政協等領導參與指導。這麼大的陣仗,反而讓人有一種不真實的感覺。
接下來問題一大堆,開罰如何取證?吸菸的人堅決不交罰款又該怎麼辦?市民們被動吸菸怎麼投訴?沒人投訴的吸菸算不算違反條例?又有一時無法自拔的老菸民質疑,你不讓別人隨地大小便,就要有足夠的免費廁所;你不讓人家公共場所抽菸,就要有比較方便的吸菸區……控煙之戰還剛開始,執法疑點已成一堆。其煩惱程度,怕是隻有怎樣管理城市養狗的問題,可以一比高低。
鑑於禁菸即將遭遇的複雜性,轟轟烈烈的禁菸活動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其更大的意義或許在於,將政府控煙的決心上升到法律層面,讓吸菸者看到違規的嚴重性進而有所收斂,讓被動吸菸者在捍衛自己的權益時更加理直氣壯、更有勝算。
一個覆蓋全民的、時時可能發生的,而同時對每個個體又是相對輕微的罪與罰,是無法只靠專職執法人員掌控的,其出路只能是將法律的博弈砝碼分解到社會的每個成員手中,落地到每個社會場景中。
本來,吸菸有害健康已成共識,但“老煙槍”們都知道,一方面煙癮不易戰勝,另一方面,“煙文化”害死人,菸民們常以互遞香菸來表示友善,種種菸民間的交際習俗拖人後腿,因而,菸民不會因一個禁菸條例的實施就立即消失。控煙應像大禹治水那樣疏堵結合,一方面,對違禁吸菸行爲在輿論及立法層面保持高壓態勢,讓諸如餐館、酒吧這樣的每一個公共場合中的被動吸菸受害者,在阻止違禁吸菸行爲時有法可依,佔據道義和法律的高度,這正是本次控煙行動的深層意義;另一方面,或可在公共場合合理設立吸菸區,將吸菸者與不吸菸者分離,既讓菸民騷擾不到大家,也適當保護了“少數人的權利”,免得老煙槍們嘀咕這是“多數人的暴政”。
錢克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