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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爲了詐騙更多財錢,一男子就想出“高招”,租賃汽車服務公司的高級轎車,並僞造租賃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進行抵押詐騙,結果不但被判了有期徒刑,還被罰了10萬元。日前,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劉某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對涉案剩餘贓款繼續予以追繳。
爲了詐騙更多錢財,2011年10月份,無業的劉某來到鄭州一家汽車服務公司,謊稱自己做生意來往焦作至鄭州,需租賃一輛轎車,就由朋友王某(另案處理)作擔保,租賃了一輛本田雅閣轎車(價值201900元)。劉某將該車開到焦作後,夥同張某(另案處理)僞造了該租賃轎車的機動車登記證書,並謊稱該車系自己所有,又以做生意需資金爲由,將該車抵押給被害人樑某,先後三次向樑某借款共計9萬元。案發後,贓物已追回退還被害人。
法院認爲,被告人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夥同他人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價值291900元,數額巨大,其行爲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涉案贓車已被追回,故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對其作出以上判決。
(劉建章和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