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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這幾天都在鏡子前嘟嘟囔囔的,怎麼了?』
『媽,我在練習宣誓呢!』
『你之前好像參加過宣誓啊,也沒見你這麼認真過!』
『這次可是我以初任法官名義進行的單獨宣誓,意義非同一般!是我成為法官的見證,不能有半點馬虎。媽,宣誓的時候要是忘了誓詞,我該怎麼辦?』
『宣誓不就是承諾嗎?承諾都要發自內心,而不是靠背的。』是啊!宣誓不是為了取得法官資格,而是從內心到言行依承諾的誓言履行好法官的職責。
緊張與期待中,宣誓時刻終於到了。
沒想到,與羅嘉浩院長一起步入法庭、踏上審判臺的那一刻,突然沒了一直以來的緊張感,威嚴與責任感油然而生。羅院長先是宣讀法官任命文件,然後授予法袍。我穿上法袍,左手平托憲法文本,右手握拳掌心向前正舉齊耳,站在國徽下,鄭重宣誓:『我劉香霞堅決忠於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切實履行職責,依法律、理性和良心認定證據、作出裁判,公正廉潔司法,維護社會正義,捍衛法律尊嚴。』宣誓完畢,我激動地從羅院長手中接過象征著司法審判權的法槌。
我終於成為一名法官了!心中在興奮地吶喊!
整個宣誓儀式雖然歷時不足5分鍾。然而,就在這短短的神聖宣誓時刻,我直觀地感受到了法官的榮譽感和使命感,還有肩上沈甸甸的責任。公開宣誓對我這樣一名初任法官來說,是承諾,是鞭策,是提醒,是警示,亦是監督。
為了使一個莊重的稱呼更加莊重,為了使一份神聖的職責更加神聖。我心中燃亮了一顆永恆的星,讓真摯的承諾注入沈重的天平,面對著困難和困惑,面對著邪惡和誘惑,這天平永不能失衡,讓公理長在,正義長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