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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國家的未來、民族的希望。任何一個國家和民族規劃長遠發展,都必須關注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
2006年全國法院第五次少年法庭工作會議召開以來,在黨的領導下,人民法院始終堅持“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堅持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司法保護理念,改革中謀發展,探索中促完善,在案件審判、組織落實、隊伍建設、制度完善、創新發展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突破、新成效,同時也積累了很多寶貴的經驗。
審判職能充分發揮
司法保護更加有力
六年來,全國法院依法審理拐賣兒童、猥褻兒童、嫖宿幼女、組織兒童乞討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19507件,懲處罪犯24529人。其中,2006年至2008年審理上述刑事案件8387件,懲處罪犯10262人。2009年至2011年打擊力度進一步加大,審理上述刑事案件11120件,懲處罪犯14267人。
同時,六年來,全國法院少年法庭依法對169261名未成年被告人適用非監禁刑或免予刑事處罰,佔全部未成年被告人的36%,同比上升了7個百分點;依法審理涉及未成年人撫養、撫育、監護、探視等民事案件共計518866件,同比增長了32%。
此外,全國法院少年法庭還廣泛採取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發展特點的審理、執行方式,切實體現司法的人文關懷,積極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規範化”,積極試行未成年人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全面創建“訴訟教育引導”制度,等等,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了更爲有力、有效的司法保護。
組織領導切實有效
機構隊伍明顯加強
六年來,在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及各有關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健康成長,組織機構、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
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獨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進一步強化了對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指導。各高級人民法院大多明確了專門指導少年法庭的工作部門,上海、北京高級人民法院還率先成立了獨立的少年法庭機構。
截至2011年7月,全國法院共有少年法庭2331個,其中刑事審判庭390個,綜合審判庭357個,合議庭1584個。與2007年相比,少年法庭機構總數增加了112個,其中刑事審判庭增加了78個,綜合審判庭增加了250個,合議庭減少了216個。
全國法院少年法庭法官共計7450人,書記員2766人,分別增加了409人和558人。從年齡結構上看,35週歲以上的法官佔到76%。少年法庭的法官,基本符合“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的工作要求。
司法改革穩步推進
制度機制初步形成
六年來,少年法庭始終貫徹在堅持中發展、在改革中完善、在發展中創新的工作思路。
2008年以來,最高人民法院連續四年召開全國性會議,積極總結、推廣少年法庭工作新做法、新經驗,有力推動了全國未成年人審判制度階段性改革目標的實現。
200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人民法院第三個五年改革綱要》,要求各級人民法院進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制度和機構設置,推進適合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特徵的案件審理方式及刑罰執行方式改革。
2010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少年法庭工作的意見》,對少年法庭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推進。
目前,少年法庭各項改革舉措不斷得到深化、鞏固,科學化、規範化的工作制度和機制已初步形成。
調研交流日趨活躍
理論實踐不斷創新
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加強與科研院所的聯繫與協作,充分利用各自的實踐和理論資源優勢,通過課題招標、協調調研等形式,進一步拓展和創新社會化研究平臺和機制,形成了少年司法理論研究的整體合力。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創辦《中國少年司法》季刊,爲學習、貫徹黨和國家少年司法政策,創新、發展少年司法理念開闢了新的園地。2010年,依託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少年審判專業委員會,爲少年審判理論研究搭建了新的平臺。
另外,各地人民法院積極開展對外交流活動,就中外共同關注的少年司法制度問題進行探討。最高人民法院先後成功舉辦了中澳、中美、中德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討會和模擬法庭活動,開闊我國少年法庭工作視野,促進相互學習借鑑,贏得了廣泛積極支持,擴大了國內外社會影響。
能動司法碩果累累
成果轉化效益顯著
經過六年來的改革實踐,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積累的豐富經驗,許多已轉化爲少年司法的有關規章和準則。通過最高人民法院積極參與立法,全國法院少年法庭工作的成熟經驗,很多也已經轉化爲法律規範。
在刑法修正案(八)中,關於緩刑適用的條件、關於禁止令的創設、關於未成年人累犯除外以及免除輕罪報告義務等規定,無不與少年法庭工作的探索實踐緊密相關。
刑事訴訟法修改規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別訴訟程序,同樣與全國法院廣大少年法庭法官多年來的創造性工作密不可分,其中無論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針、“教育爲主、懲罰爲輔”原則,還是社會調查制度、合適成年人蔘與訴訟制度、輕罪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都源於全國法院少年法庭的改革實踐和經驗總結,凝結着廣大少年法庭法官的辛勞與智慧。
司法機關協調配合
工作體系日趨完善
在建設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方面,各級人民法院針對未成年人犯罪懲治與預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積極提出完善、強化配套工作體系建設的工作意見和司法建議。
2010年8月,中央綜治委、公安部、最高檢、最高法、司法部、共青團中央等六部門共同發佈《關於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體系的若干意見》。文件下發後,上海、重慶、江蘇、廣東等地制定了實施細則或旨在維護未成年人權益的綜合性指導意見,建立健全了辦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機制。
最高人民法院還積極促進、參與《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的起草與會籤。《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公佈實施後,進一步強化了黨委領導、政府支持、相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的少年司法工作格局。
積極探索勇於實踐
四項經驗彌足珍貴
六年來,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少年法庭法官積極探索,勇於實踐,在努力推進少年法庭工作科學發展、全力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過程中,積累了四項彌足珍貴的實踐經驗。
經驗之一是:實現少年法庭工作科學發展,必須堅持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始終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堅持“爲大局服務,爲人民司法”工作主題,這是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根本方向。各級人民法院始終着眼於國家與社會發展大局,着眼於億萬家庭的幸福安寧,紮紮實實做好對涉訴未成年人的司法保護工作,維護了一大批涉訴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
經驗之二是:實現少年法庭工作科學發展,必須堅持以人爲本的司法理念。以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和自由幸福爲追求,以關愛、寬容、理解的心態對待失足未成年人,堅持以人爲本,始終把未成年人放在心上,這是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根本宗旨。工作中,少年法庭法官堅持以審判爲中心,積極拓展延伸服務,把對未成年人的教育、維權落實在法庭內外,貫穿於審判全程,使少年法庭成爲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與法制教育的重要場所,成爲了人民法院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平臺。
經驗之三是:實現少年法庭工作科學發展,必須堅持以改革創新爲發展動力。按照人民法院“二五”、“三五”改革綱要設定的目標,深化少年司法改革探索,勇於實踐、創新,使工作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這是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根本動力。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級人民法院加強對少年司法改革的監督與指導,保證了少年司法改革工作積極穩妥,循序漸進,有序進行。中基層法院積極探索,自覺開展少年司法改革的調查研究和理論創新,堅持用科學的理論和方法指導司法實踐,爲少年司法改革、創新奠定了堅實基礎,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經驗之四是:實現少年法庭工作科學發展,必須堅持有序協調的整體推進。健全組織機構,強化隊伍建設,完善制度機制,注重科學規範,這是做好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級人民法院建立健全組織機構,爲少年法庭工作全面、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注重少年法庭法官的選拔、任用、培訓,使少年法庭法官的綜合素質明顯提升;建設、完善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制度機制,強化少年法庭的職能作用,使少年法庭工作綜合成效更爲顯著。有序協調、整體推進少年法庭各項工作科學發展,既是對少年法庭工作規律的深刻認識,也是推動少年法庭工作持續、全面發展的基本遵循。
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是一項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偉大事業。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少年法庭法官爲能參與其中而倍感驕傲與自豪的同時,紛紛表示決不辜負黨的要求和人民希望,積極進取,勇於擔當,積極推動中國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科學發展,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