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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接A1版)只能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這是出於解決“申訴難”的問題的考慮,便於由上級法院來糾正有關錯誤,此次民事訴訟法的修改過程中反覆研究,認爲這個原則應該堅持,但是有兩種特殊情況:第一種,公民之間,比如家庭矛盾、鄰里糾紛,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其二,如果一方當事人人數衆多的,涉及到需要協調意見,以及證據事實的認定等,規定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提出。
小額訴訟制度是這次修改民事訴訟法新建立的一項制度。現在,全國法院一審受理的民事訴訟案件600多萬件,其中,案件比較複雜的,適用普通程序。案情比較簡單的,適用簡易程序。而小額訴訟則是在簡單的民事案件當中,再拿出一小塊數額比較小的,從標的額上切一刀,和其他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最大的差別,它是一審終審。
對於小額訴訟的標的額怎麼確定,王勝明表示,一審確定爲5000元,二審是1萬元,三審則採用了相對數。相對數是指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據計算,約爲12000元左右。就小額訴訟的標的而言,並非是採用全國的平均數,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各省自己公佈的上年度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30%來確定,或者是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字來決定小額訴訟的標的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