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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9月1日電(記者王怡波)外來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有望不用再爲升學的資格而發愁。“千呼萬喚”之後,異地高考意見終於出爐。昨晚,中國政府網公佈《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於2012年年底前出臺。
隨遷子女高考問題一直是各界關注的熱點。今年3月3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全國兩會上向媒體透露,異地高考改革方案將很快出臺,已進入“最後衝刺階段”。他承諾,在10個月內出臺全國性的意見。4個月後,教育部公佈的《國家教育事業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再次明確,“推動各地制定非戶籍常住人口在流入地接受高中階段教育,省內流動人口就地參加高考升學以及省外常住非戶籍人口在居住地參加高考升學的辦法。”
如今,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共同出臺的《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意見》指出,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的主要原則是,堅持有利於保障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公平受教育權利和升學機會,堅持有利於促進人口合理有序流動,統籌考慮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升學考試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資源承載能力等現實可能,積極穩妥地推進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
爲此,《意見》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根據城市功能定位、產業結構佈局和城市資源承載能力,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當地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和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以及隨遷子女在當地連續就學年限等情況,確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制定具體辦法。
對於北京、上海等人口流入集中的地區,《意見》明確,要進一步摸清底數,掌握非本地戶籍人口變動和隨遷子女就學等情況,抓緊建立健全進城務工人員管理制度,制定出臺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對符合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淨流入數量較大的省份,教育部、發展改革委採取適當增加高校招生計劃等措施,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對不符合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條件的隨遷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要積極配合,做好政策銜接,保障考生能夠迴流出地參加升學考試;經流出地和流入地協商,有條件的流入地可提供借考服務。
《意見》還明確要求,各地要加強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嚴格規範、公開透明地執行隨遷子女升學考試政策,防止“高考移民”。
在出臺《意見》的幾個部門的配合和分工上,《意見》強調:各地招生考試委員會要統籌做好隨遷子女升學考試工作,教育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隨遷子女升學考試人數合理調配資源,做好招生計劃編制、考生報名組織、考試實施以及招生錄取等工作。發展改革部門要將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教育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公安部門要加強對流動人口的服務管理,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的居住等相關信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提供進城務工人員的就業和社保信息。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