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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昌縣,有一條特別的規定,那就是在縣委常委會、政府常務會等四套班子會議,不管是什麼議題,會前總有半個小時學習法律,新近召開的縣政府常務會就是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會昌縣司法局局長劉振元告訴記者。
會昌縣司法局在開展普法工作時積極爭取各方面支持。落實了領導幹部法制講座制度,縣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學法。堅持縣委中心組、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會前學法制度。集中學習了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以及憲法、選舉法、物權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監督法等38部法律法規。堅持領導幹部合格證制度,將科級幹部學法成績列入公務員考覈,對學時不達標、考試不合格的不進行公務員年度考覈,任前法律知識考試不合格的暫緩提名,調動了廣大領導幹部的學法積極性。
“普法的目的是學法用法守法,欲讓全民知法懂法,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更要知法懂法。我縣除每年進行一次領導幹部普法考試外,對擬選拔的幹部都要求過好法律關口,在提拔前都要在縣委黨校參加法律考試,不合格者不予提拔任用。”劉振元說,會昌縣還在全省首創,在新農村蹲點的幹部同時要求肩負起對農民普法的任務。機關幹部在普法活動中將普法與排查糾紛相結合、與優質法律服務相結合、與服務大局相結合、與幫扶工作相結合、與送溫暖相結合,通過一系列的措施,普法工作覆蓋了社會經濟生活各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