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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潘從武本報通訊員焦悅
因為要到外地學習半年,今年1月,市民何成勇將新購買的轎車掛靠到一家汽車租賃公司出租。掛靠的前四個月,租賃公司都會按時將租金打到他的卡上,可到第五個月,何成勇卻沒有收到租金,他打電話給租車公司,可卻被告知『該號碼為空號』。再打電話給公司法定代表人,電話也已停機。本想租車賺取租金,沒想到車反而丟了。何成勇立即向公安部門報了案。
目前,『有車一族』把私家車出租賺外快的現象比較普遍,而對其中的風險卻知之甚少。
租賃公司:掛靠車多為私家車
『我要去外地,想把車放在你們這裡出租,具體流程是怎樣的?』記者來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首遠汽車租賃公司進行詢問。
『您只要出示車輛證件,登記一下車輛狀況、車證、型號、車牌號就可以掛靠了。』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
『不用簽協議嗎?』記者又問。
『在我們公司掛靠的車有30多輛,大部分都是私家車短期掛靠,不簽協議的。』工作人員解釋。
隨後,記者又來到科遠汽車租賃有限公司和惠江汽車租賃進行詢問,工作人員給予了同樣的回答。
『車型不同,租金也不等。』科遠汽車租賃有限公司一名工作人員說,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要求承租人在租車前交納5000元至1萬元的押金,如果車輛遇到違章、事故,租賃公司會從押金內扣除費用,在保險范圍內由保險公司負責,在保險范圍以外則由承租人負責。
記者了解到,在私家車主與汽車租賃公司的『掛靠合作』中,汽車租賃公司都會抽取租金的10%-20%作為管理費,有的公司是直接向車主每月收取300元-400元不等的管理費,出租收益全歸車主。但租賃公司不承擔汽車租賃過程中車輛被騙、被盜責任,甚至不負責車輛和駕乘人員發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如果車輛出險怎麼辦?』對於記者的問題,幾家租賃公司都稱:『公司會協調好,一般情況保險公司和租車人會賠償。』
保險公司:出現事故難獲正常理賠
安邦保險新疆分公司理賠定損服務中心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租車人租用的如果是掛靠的非法營運的私家車,一旦發生事故,就很難獲得正常的車輛保險賠付。
『私家車投保的都是非營運的自用車類保險,而營運車輛保險保費比私家車高一倍多。』該負責人說,保險法明確規定,非營運車輛用作營運,車主如果沒有提前如實告知保險公司,辦理變更手續並增加保費,保險公司對所承保的車輛有充分的免責權。
記者了解到,在《機動車輛保險條款》中有明確規定: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保險車輛轉賣、轉讓、贈送他人、變更用途或增加危險程度,被保險人應當事先書面通知保險人並申請辦理批改。如果保險期限內,車主將車輛出租給租賃公司作為經營用車,因為使用頻率以及行駛路線、駕駛員技能等情況較之投保時明顯復雜,導致車輛發生事故的可能性明顯增加,如果車輛出了事故,車主應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如果車主隱瞞租車事實,一旦發現,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律師:私車出租算營運
對私家車掛靠汽車租賃公司這一現象,到底是否合法,記者就此問題采訪了新疆同澤律師事務所宋濤律師。
他告訴記者,私家車一旦掛靠租賃公司,性質就發生了變化,變成了營運性車輛,這使車輛的風險陡然增加。根據相關規定,汽車租賃公司用於租賃經營業務的汽車,車主名稱必須與汽車租賃經營人名稱相一致,不是租賃經營人所屬車輛、未辦理租賃經營手續的車輛,不得用於租賃業務。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私家車輛不允許當做營運車輛使用,如果用作營運車輛,私家車車主需到相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手續,還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由於這些汽車租賃公司出租的私家車不屬於營運車輛,汽車租賃公司將私家車輛當做營運車輛對外出租是不合法的,屬於違規出租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