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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德斌
從無償志願者轉爲“有償社工”模式,施樂會的這一舉措改變了慈善操作流程,與公衆平時所接觸到的慈善模式不一樣,難免會引起各方爭議和質疑。對於“有償社工”這種慈善新模式,有爭議之聲是好事,但不必急於棒殺,不妨在推行過程中檢驗成果,並促使模式更趨完善。
在施樂會官網上,對其之所以要採取“有償社工”模式,做了個簡單說明和對比。大意是無償做社工的話,最終社工自身生活都可能成困難,而“有償社工”則保障了經費,能夠可持續發展。同時縮短了捐助流程,節省時間和成本,提升慈善效能。而且因社工需要提前墊付善款,則迫使社工必須提高工作的質量,使錢能用在最需要幫助的人身上。
做慈善就一定不能要回報嗎?事實上,慈善組織從善款中提成一部分費用做經費,是合情合理也是我們已經接受的。美國《全國與服務社區法案》就有規定,做滿1400小時的青年義工,政府將提供4725美元的獎學金。可見,“有償社工”並非施樂會獨有發明,確實有現實的社會需求,也是慈善專業化發展的一個方向。
綜合來看,“有償社工”乃是一次有意義的試水,是否有價值需要看其效果,如今才實施了4個多月,尚不足以就此下斷言。因此公衆不必急於否定,不妨多觀察一段時間。而施樂會要想獲得公衆的認同,就需要加強對“有償社工”的管理,審慎覈查每一條受助人信息,對造假者採取嚴厲懲罰,以免發生惡意利用規則牟利的行爲;還可以公開其相關賬目,並邀請第三方機構覈查,邀請公衆代表參與體驗“有償社工”操作流程。如此,就會贏得公衆的信賴,也更有利於施樂會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