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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4日,記者在廣西壯族自治區大化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採訪,乘船跟隨執行法官回訪當事人。
午飯後,大化巖灘水庫響起了嘟嘟的馬達聲。
“20年前,我們行走的這片水域下還是一個個村莊。”大化法院院長黃明鋒介紹說。大化、巖灘兩個電站的開發,淹沒了5個鄉鎮25個村403個村民小組共三萬多畝耕地,淹沒了10萬庫區人祖輩生活的土房。
居住難、吃飯難、就業難、上學難、交通難、飲水難、求醫難等“七難”問題長期困擾着庫區移民。據瞭解,過去幾年裏,曾發生了兩次大規模庫區移民鬧事事件,驚動了國務院,可見維護庫區穩定很重要。
20分鐘後,擺渡船靠岸了。走了一段山路後,我們來到了位於北景鄉京屯村那乙屯的被執行人盧某家。
見到法官,盧某家人熱情地搬來座椅,沏上茶水。
盧某是這個家的頂樑柱。一家九口,除了每人每月100多塊的財政補貼,絕大多數收入靠盧某在巖灘碼頭打工掙來。
2008年,在一次開船起吊操作中,由於巨石捆綁不牢,加上盧某操作不當,導致石頭墜落水中,砸死了正在水下作業的劉某。案子經過一審、二審,作爲三被告之一,盧某最終被判賠償原告35610元。
在盧某看來,自己是受人僱傭,不該承擔這個責任。執行法官先後四次找到盧某,向其講解法律規定和拒不執行的後果。漸漸地,盧某有了轉變,同意賠償,可又苦於拿不出這麼多錢。
盧某隻有一條小船,沒有其他可供執行財產,如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扣押了小船,不僅會影響到盧某一家的生產生活,還會牽涉到庫區移民的穩定問題。再三考慮後,執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做起了債權人的工作。債權人同情和體諒盧某的實際困難,也理解法官的一片苦心。不久前,盧某籌集到了1.5萬元執行款,當事人雙方握手言和。
“庫區情況決定我們必須按照當地的民風民俗,多花點時間和精力,多做化解、和解工作。變‘硬執行’爲‘軟執行’,變被動執行爲能動執行。”
回來的路上,執行庭副庭長李彩遠介紹說,有的債務人確實沒有履行能力,家裏窮得連張凳子都沒有,你讓他賠幾萬塊錢那怎麼可能?這時我們就會帶着債權人到他家裏去,債權人瞭解實際情況後都能表示理解,做出讓步。
這麼高的實際執結率和執行和解率是如何做到的?在黃明鋒看來,最主要的還是院黨組重視執行工作。這兩年,大化法院配備三臺專用執行車及必要的執行警戒設備,爲執行工作提供了人力物力財力的保障。
“外部環境我們改變不了,就只能着眼於法院自身。”黃明鋒接着說,法院注重從內部挖潛,內部協調,樹立立案、審判、執行、信訪一盤棋的思想,從源頭上控制執行案件數量。前兩年有200多件執行案子,今年只有幾十件。
河池中院副院長、執行局長黃大東在執行崗位幹了14年,他深有感觸地說,大化法院不僅實際執結率高,更重要的是樹立了執行權威。通過召開執行款兌現現場會,縣電視臺全程轉播,擴大了社會影響力。一些當事人懾於執行工作的威嚴自動履行,有的被執行人甚至借錢履行。
“法律的威嚴在於執行。我們能做的就是不讓生效法律文書成爲一紙空文。”
李彩遠的一席話讓記者突然明白,山路也好,水路也罷,這些執行法官心裏還有一條共同的路——心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