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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堰市有“汽車城”之稱,今年以來,十堰法院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的方式,開展到東風公司等企業走訪調研上門服務,邀請企業代表到法院座談徵求意見,發出司法建議和風險提示等,積極迴應企業需求和期盼。十堰市中級人民法院還專門建立了領導幹部聯繫企業制度,院長張忠斌帶頭,10名院領導每人聯繫2個重點企業,積極幫助企業解決具體困難,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服務發展,創優環境
面對十堰跨越式發展的良好態勢,十堰全市法院服務發展第一要務、創優環境第一要素,力求達到“六個優化”的工作目標,即優化企業發展的司法環境、創新環境、生產環境、治安環境、服務環境和投資環境,促進企業又好又快發展。
十堰中院組成9個工作組由院領導帶隊深入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先後對幾十家企業進行走訪調研、座談問計。爲幫助企業實現穩健發展,預防和降低企業經營與治理中的法律風險,結合司法實踐,十堰中院的法官對大量涉企訴訟案件中反映出的企業經營與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收集、歸納與梳理,形成了“企業防範經營法律風險提示”,研究制定了《關於爲加快建設鄂豫陝毗鄰地區中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的意見》、《關於領導幹部聯繫服務企業的意見》。
同時,十堰中院制定了《全市法院服務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內容包括五大方面:爲企業提供綠色訴訟通道,優先受理、審理、執行涉企案件;爲企業提供良好法治環境,嚴厲打擊盜竊、哄搶、破壞企業資產和生產經營、欺行霸市、強迫交易、阻擾施工、故意傷害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等犯罪行爲;爲企業提供有效司法保障,對因資金短缺但尚在經營的負債企業,慎重裁判、執行,給予合理的履行債務期限,幫助其渡過暫時的財務危機,妥善處理企業用工過程中產生的勞動爭議和涉企行政案件;爲企業營造寬鬆發展環境,對企業爲申請執行人的案件,在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的情況下窮盡執行措施,努力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對企業爲被執行人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凍結和變賣等強制措施;爲企業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幫助企業防範經營風險。
張灣:“四慎重,三服務”
十堰市張灣區人民法院轄區內有屬於央企東風汽車的商用車專業廠50餘家,地方工業企業1000餘家,該院制定實施了《關於落實服務企業“四個慎重、三項服務”的意見》,以實際行動把轄區打造成“最容易就業區和最容易創業區”。
“四個慎重”,讓企業穩起來。對涉及企業勞動爭議等羣體性訴訟案件慎重立案,立案前及時與企業及其主管部門溝通協調。對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審理、執行中,慎重採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性措施。對企業慎重採取保全等強制性措施,對企業正在使用的廠房、機器設備,一般不得扣押、拍賣和變賣。慎重審判、執行、開警車和着制服到企業辦案。
“三項服務”,讓企業活起來。能動服務——對企業立項、建設、生產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主動上門提供法律指導;對項目建設、生產中的訴訟案件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竭力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和諧服務——加大對涉企民商事案件的調解力度,力促案結事了;對暫時無力履行債務的企業“放水養魚”,多用和解方式,促成債權人給債務企業一個合理的寬限期。延伸服務——落實法官走訪聯繫企業制度,積極開展司法建議、法制講座等活動,提高企業經管人員自我防範的意識和能力。
今年以來,該院共審理執行涉企糾紛870件,爲企業回收債權、回籠資金5700萬元,對46家企業在經營活動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相關問題提出司法建議67條。截至目前,該院共對尚能正常生產經營,但一時資金困難不能還債的187家企業不予採取保全措施;對生產經營困難,欠外債較多的14家企業,採取書面裁定保全財產,張貼公告但不加貼封條,以不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對於已經資不抵債,停產歇業的2家企業採取實物查封措施;對149件涉企執行案件促使雙方當事人以分期履行和“債轉股”方式達成和解。
丹江口:“接地氣,零距離”
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主動爲企業排憂解難,服務項目建設、服務環境改善、服務基層羣衆,促進跨越發展,爲南水北調工程建設開闢“綠色通道”,讓司法服務關口前移,確保重點項目建設依法、有序推進,助力企業更好生存發展。
該院要求所走訪企業至少有一名分管領導帶隊,在與企業負責人座談中,幫助企業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完善用工制度,及時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法律問題,幫助企業維護合法權益,進一步改善發展環境。
該院要求法官“接地氣,零距離”服務,走訪中緊緊圍繞爲企業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切實做到不走過場、不做表面文章,本着讓被走訪企業和羣衆滿意的原則,堅持從需求出發,從服務入手,明確幫聯思路,制定幫聯措施,創新幫聯形式。認真聽取他們對人民法院隊伍建設、執法規範化建設、當前治安形勢、企業發展環境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幫助聯繫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提高企業應對危機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
竹溪:“明需求,重調解”
竹溪縣人民法院採取多種措施“問需於企”,深入企業調查研究,協助解決發展難題,進一步增強了法院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
面對主動上門服務的法官,華康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陳登華表示,竹溪法院審理涉及企業糾紛案件時堅持“調解優先,以調爲主”,儘可能通過調解的方式予以解決,依法慎用強制措施,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爲企業營造了很好的發展環境。法院的務實作風更加堅定了他做大做強企業的決心和信心,華康公司每次對外簽訂合同都協議選擇竹溪法院爲管轄法院,就是對竹溪法院優質高效司法服務的充分信任。他還建議法院能就經濟活動中容易引發糾紛的勞資、合同、知識產權等法律問題,通過舉辦培訓班等方式提供法律指導,增強法院與企業之間的良性互動,提高企業風險防範意識。
據悉,自活動開展以來,十堰全市法院累計走訪企業近300家,發放問卷3000餘份,召開企業代表座談會120餘場次,收集歸納整理意見200多條,發出司法建議和風險提示380餘份,收到了較好反響,部分企業和單位十分重視,還針對法院的建議召開專題會議,認真研究作出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