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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電動自行車納入機動車管理,需上牌再上路,駕駛員還需考駕照買保險”,此消息一出,即引起坊間熱議。
據不完全統計,京城電動自行車數量已超過百萬。電動自行車很便捷,而且相對低廉,受到市民歡迎。但由於行駛速度快且騎車人基本不遵守交通法,電動自行車發生交通事故的頻率越來越多。
權威迴應
自行車協會
“騎電動車需考駕照”系誤讀
騎電動自行車要考駕照是對新國標的誤讀”,上午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對本報記者表示,“電動自行車不可能劃入機動車”,騎電動車並不需要“考駕照買保險”。
誤讀原因來自於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該標準由國家質檢總局發佈,屬國家強制性標準,主要對所有校車、公路客車和旅遊客車等車輛的安全標準、出廠規格等做了強制要求。這一新國標對輕便摩托車進行了重新定義,釋義爲“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用電驅動的兩輪或三輪車輛”,這種說法“牽扯”進了此前就備受爭議的電動自行車。於是有媒體據此地推斷“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的電動車將按照機動車管理,那麼就需先上牌,駕駛員還需考駕照、買保險。”
“將電動自行車混淆爲電動摩托車,是誤讀的根本原因”,陸金龍說,在新國標出臺前,他先後在北京參加過兩次討論,國家標準委、公安部等多部門參與,明確了“機動車新國標,不影響電動自行車現行標準的執行”。
專家組成員
新國標擬明年發佈 超速15公里將“報警”
《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標準制定協調小組專家陸金龍上午向本報記者透露,目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也正在緊張修訂過程中,已修訂到第11稿,有望明年發佈。
針對此前廣受關注的時速和重量問題,新國標或將放寬標準,將最大時速從20公里放寬到不超過28公里。與此同時,對車輛的制動、防盜、阻燃、模擬提示音等行車安全性能也將大大提高要求。比如,當車速超過15公里時速時,電動自行車會自動響起“提示音”,提醒周圍行人注意避讓。此外,針對一些銷售商在出售電動自行車時根據顧客需要進行調速,新國標還將規定,不允許安裝調試裝置。
北京交管部門
時速超20公里電動車
仍按照非機動車管理
北京交管部門目前尚沒有針對電動自行車管理的新舉措。記者從交管部門獲悉,網上流傳的“駕駛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自行車,需要考駕照買保險”的說法,暫未得到交管部門的證實。警方表示,如有相關信息,必會通過正規新聞發佈的形式周知社會,不可能悄無聲息地實行一項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法規。
據介紹,目前電動自行車在北京還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駕駛人無需考駕照和上保險。有駕校表示,“電動車按照新國標納入機動車管理”的消息已流傳多日,但他們沒收到主管部門下發的新增考試的通知。
國家標準委
電動自行車“不受限”於機動車新國標
記者上午從國家標準委瞭解到,今年8月14日,標準委就專門組織開會討論《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和《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兩項國家標準之間的關係,最後一致認爲“現行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將盡快修訂完善”,目前“不受限於《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等現有國家標準相關條款的規定”。
國家標準委指出,《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的修訂要適應產業發展的新形勢,堅持安全、環保、節能的原則,相關技術委員會要加速研究和論證,廣泛徵求各利益相關方的意見,確保標準科學、公正。《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新標準出臺後,將及時系統梳理和調整相關國家標準,保持國家標準之間的一致性。
其實,關於電動自行車和機動車的“關係”問題早有爭論。記者注意到,早在2009年12月,國標委就發佈聲明,明確“電動摩托車標準”與“電動自行車標準”的界限,表示“電動自行車與電動輕便摩托車是具有明顯不同特點的兩種產品”,認爲重量超過40公斤、時速超過20公里的電動助力自行車是摩托車的觀點是不確切的。
這份說明還稱,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符合標準的電動摩托車按照機動車管理”。目前,消費者購買使用符合標準規定的電動自行車屬於非機動車,車主不存在需要考駕照、上機動車牌照等問題。
本報調查
現場
“騎車人個個像戰士”
下午五點,正值下班高峯時段,記者來到了位於市中心西二環的車公莊十字路口。這裏連接着西直門與阜成門,每個紅燈,路口都會聚集起幾十輛自行車,據記者估算,電動自行車的比例超過30%。
十字路口西南角,一條被護欄隔開的專用道,不少騎車人從這裏逆行向西行駛。不到5分鐘的時間,便有超過30輛電動自行車呼嘯而過,不少騎車人一邊加速,還一面按着車鈴,如入無人之境。“騎車人個個像戰士,特別能戰鬥。”路口附近的一個自行車修車點,一名修車師傅向記者表示,常常遇到在路口發生事故來修車的, “一擰車把‘噌’一下就加速了,好多人都是剛過路口就撞到人。”
商家
多快速度的車都有
昨天下午,菜市口附近的電動車銷售一條街,一些商家表示沒聽說過什麼電動車新國標,現在電動車的時速一般都能達到20公里以上,最快甚至超過了50公里。
一家店鋪老闆說:“我們店裏多快速度的車都有,你想要哪種就有哪種,上的都是電動自行車的牌照,不屬於機動車輛。”一位正在選購電動車的消費者說:“現在國家對電動車的管理沒那麼嚴格,上牌照都是給時速20公里以下的車上的。現在的電動車哪有那麼慢的呀。”實習生薄璐J167
市民
“被撞兩回了,見電動車就肝兒顫”
米老鼠:我是62歲的老太太,今年已經被電動自行車撞過兩次了。一次在自行車道上,被一輛外地打工者撞的。他逆行,後座上帶着老婆還開得飛快。另一次也是外地打工者撞的,他爲辦公用品公司送貨,後座帶滿貨物,從後面飛馳而過,他的貨物將我剮倒。兩次雖沒有釀成大禍,但也皮開肉綻,多處受傷。第二次的手指挫傷已經三個月了,還不能用力。兩次都是外地打工的小夥子,憨厚老實,沒有逃跑,送我看病,我也不好意思有過多的要求,只叮囑下次慢行。現在看見電動自行車就肝兒顫。
橄欖豆:來廣營是裝修工聚居區,每天早晨大批電動車從來廣營衝向東北四環,大部分還帶人,本人在安慧橋東路北等公交車很怕被撞到。
Dopamine:我經常騎自行車,很反感電動自行車,它經常是在狹窄的自行車道上拐來閃去,自由前行,令人猝不及防,驚出冷汗來。我還常見一家三口騎在一輛車上,有一次竟然看到一輛車上四口人(駕駛者前一小孩,後面一大人抱一小孩),太危險了!我覺得應該控制電動車總量,北京人口太多,道路狹窄(機動車佔道嚴重)必須控制數量。
逍遙白髮:有一次我正在過馬路,紅燈嘛,很放心的,突然身後一輛電動自行車快速過來,着實嚇了我一大跳。它是從我身後拐過來的,真的是出乎意料。
空中火箭:可以借鑑一下八十年代治理摩托車的經驗。
建議
先從製造商和銷售商開始抓
水手:電動車方便了很多百姓,比如接送小孩,老人出行,小商拉貨等等。我建議每個需要騎它的人上路之前要學習交通法,並進行體檢,通過考試合格後發電動車駕駛證,沒有本的可以扣車,這樣做可以大大的降低事故的發生。
奮鬥的火焰:對電動自行車限速,從製造商開始抓。
沉默、不多話:電動自行車速度快、靈活,騎行人安全意識不強,建議電動車也實行駕照制度或安全培訓。
風華國樂:我認爲,就是生產商這方面,還有要和機動車一樣的交通規則,該罰就罰,按記分制,如果要和機動車一樣分道的話馬路的寬度我覺得有點不夠。
米老鼠:我建議國家規定的40公斤重、20公里時速不能只在紙面上,要落實,本人建議具體措施如下。第一,監督市場不許賣超標的車,賣超標車的商家應重罰。第二,已買的超標車不許上路,交警發現有超標的車上路當即沒收。就像懲治黃標汽車一樣。第三,使已購超標車的車主可以改裝超標車成符合國家標準的合格車,然後才能上路。
緣盡:電動車主要的設計缺陷是加速度大。限速裝置有效的降低了車速,而加速度卻少有人問津!這也爲其亂竄提供了方便,提供了動力。所以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要研發出低速限動力的裝置,並應用安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