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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上午,在雲南“5·10”巧家爆炸案中喪生的趙登用的家屬通過律師向巧家縣人民法院遞交訴狀,起訴巧家縣公安局。
趙登用家屬在起訴狀中提出訴求:要求巧家縣公安局登門道歉,並在媒體上公開刊登致歉聲明。同時,要求由縣公安局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萬元。
趙登用家屬的代理律師蘭和介紹,法院表示是否立案,按規定在7個工作日之內答覆。
目前,巧家縣公安局未就趙登用家屬起訴一事作出任何迴應。
今年5月10日,雲南省昭通市巧家縣白鶴灘鎮花橋社區發生一起爆炸案,造成4人死亡、16人受傷。巧家縣公安局隨後通報消息稱,爆炸案系26歲的男子趙登用所爲。8月7日,昭通市公安局通報,經公安機關偵查證實,趙登用未參與爆炸案的預謀策劃,並且在爆炸中當場身亡,他也是本案的受害人之一,並向社會公衆、趙登用及其家屬表示誠懇道歉。
趙登用家屬認爲,巧家縣公安局當時公開的一系列通報等於直接認定了趙登用就是爆炸案製造者,讓趙登用從一個受害者成爲一名暴徒,引發了社會和鄰居對其家庭的巨大非議,同時也飽受被調查和社會輿論帶來的二度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