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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記者楊昌平
杭州、濟南、長春,短短一個月內,在上述三地接連發生不讓座而被毆打的事件。然而,被打者的情況和電影《搜索》中女主角相似。女主角是因身患癌癥心情很差而未讓座,現實中未讓座的這幾位,或是因身患疾病、或是有殘疾、或是醉酒,他們只因從表面看上去是健康男子,而被其他乘客以『誰叫你不讓座』為由毆打。法律專家接受記者采訪時呼吁,勿以道德的名義對他人施加暴力,打人是違法行為,應該受到行政處罰,嚴重的要被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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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版《搜索》接連上演
新近上映的電影《搜索》中,身患癌癥的女主角因未讓座而在公交車上受到譴責,而現實中則昇級為打人事件。
8月23日下午,在杭州K192路公交車上,一位小伙子因沒有給一位抱著孩子的婦女讓座,被與該婦女同行的一男子連扇5個耳光,導致鼻血直流,鏡框也飛了出去。公交掌摑事件發生後,在公眾中引起強烈反響並持續發酵。8月24日,被打者的朋友稱,被打者實際上是個腿腳不便的殘疾人。
8月26日14時左右,長春市102路車上,一名中年女子指著一名20多歲的年輕男子說:『挺大一個男的,不知道給女的讓個座。』下車時,該中年女子的同伴朝年輕男子的頭部就是一巴掌。然而,事後證明,該年輕男子其實是智障人,被打後,他的母親帶著哭泣說:『你和一個有殘疾的孩子較什麼勁啊。』說完也帶著年輕男子下車離去。
同樣是在8月26日,濟南115路公交車上一小伙子因為沒給身邊一位帶小孩的婦女讓座,而挨了這位婦女一耳光。小伙被打後分辯說:『我在濟南上學兩年,每次上公交車都讓座,今天因為喝酒了覺得不舒服。沒見過你這樣的。』而打人的婦女則說:『今天讓你見到了。』說完便帶著孩子下了車。
現實反應
網友拒絕《搜索》悲劇重演
《搜索》中未讓座的女主角被網友人肉,最終『千夫所指』,走到哪兒都被人罵。而在現實中,網友則拒絕《搜索》的悲劇上演。
『尋找102路車挨打青年:26日下午102路車上的母子,你們還好嗎?我們想為冷漠和暴力當面給你們道歉。』9月1日15時許,長春市般若寺附近,《新文化報》的記者看到,102車的終點前,幾名網友手持宣傳板和條幅,在街頭展開了尋人活動。許多市民在條幅上留下了簽名,並對她們的行為表示贊許。
這是網友組織的一起『道德救贖』行動,她們尋找被打青年的活動引來了許多路人的關注。『我也知道這個事,覺得很氣憤,這幾個小姑娘替我們說出了心裡話。』路人表示,在網上也看到長春公交打人和杭州公交打人事件。
而針對杭州公交車上發生的打人事件,杭州警方官方微博『平安杭州』也公開征集線索:近日,有關杭州K192路公交車上一男子因不讓座被打一事引起市民廣泛關注。為查清事實,特向市民征集相關線索。如您是現場目擊者或知情人員,請與杭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中心站派出所聯系。
七嘴八舌
讓座這就是個將心比心的事兒
網友張涵琪琪:讓座這事兒,就是個將心比心的事兒,不是必須讓。
網友大雪哥哥:你讓了,他覺得應該應分,連句謝謝都不會說。我就遇到過一老嫗(其實並不是很老),給她讓座後,心安理得地坐下,口中喃喃有詞『感謝上帝感謝主』……合著沒俺啥事兒,郁悶了一小下下。
網友VIVI_ROCK:我覺得這事沒啥可說的,花錢買票,我的座位花錢了,坐這天經地義,讓與不讓看自己心情,法律上也沒讓必須讓座。反正我坐公交的時候一般看見老人或抱小孩子的都會讓一讓,但我沒有責任也沒義務讓。你不能說誰不讓誰就是壞人吧。
網友LOVE每日心晴:道德一詞,在人們心中根本就沒有形成真正的定義,人們學會了去救人,但卻忘記了保護自己纔是先決條件,正義的火氣,對,但在我看來,這根本就沒有正義之氣,只透露出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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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紳士已死』美國也有讓座難
據美國媒體8月28日報道,紐約孕婦也抱怨『讓座難』。提起『給孕婦讓座』的話題,孕婦們都有一肚子的話要說。有美國媒體針對此發表評論,稱『紳士已死』。
現年42歲的古斯曼即將分娩,她表示,在她每天乘地鐵去華爾街上班的途中,給她讓座的基本是非洲裔美國男性,她本人則是白人。不過她得到座位的概率也只有25%左右。
報道最後說,曾有人就這個問題做過實驗。平面設計師史密斯在她懷孕最後四個月追蹤記錄下了自己的乘車經歷。在她108次乘坐擁擠地鐵的經歷中,被讓座88次,願意讓座的男性和女性比例大致相當。
專家說法
讓座是一種道德上的提倡
『讓座其實是一種道德上的提倡。我們從小所受的道德教育就包括: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公交車上也經常廣播「請主動為老、弱、病、殘、孕和抱小孩的乘客讓座」。』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主任趙三平認為,讓座是一種美德,在文明社會裡,人和人之間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事實上,各地公交車上都有不願意讓座的現象,同時也有人對別人的讓座連句謝謝都沒有。
趙三平認為,道德屬於自律范疇,而非他律范圍。如果道德可以他律,那麼媒體上頻頻報道的老人倒地,路人無人敢扶,這些路人豈不都要挨打?所以道德是道德,法律是法律,二者不能混為一談。讓座屬於提倡行為,只要有老、弱、病、殘,大家就應該讓座,但並沒有規定說座位是空著的時候,其他人不能坐。如果因為別人的行為有違傳統道德,就站在道德制高點上用暴力去制裁,不但更加有違道德,而且會演變為治安案件,甚至是刑事犯罪。
『因為別人不讓座就打人,行凶者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要承擔侵權責任,情節嚴重還會受到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甚至承擔刑事責任。』原森泰律師介紹說。
身體不好讓不了座可以解釋
目前,公交車上均設置了老、弱、病、殘、孕專座。那麼,碰到坐在專座上不讓座的年輕人,該如何作呢?
北京市律協公司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北京洪范廣住律師事務所的原森泰律師表示,公交車上一般會設置老、弱、病、殘、孕專座,主要是為了讓不方便站立乘車的乘客能優先得到座位。從中央立法的層面看,目前只有原建設部制定的部門規章《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法》在第十五條第六項規定:『在客運車輛內設置老、弱、病、殘、孕專用座位和禁煙標志』。但這屬於對城市公共汽電車經營者設定的義務,而對於乘客的讓座義務,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因此,讓座是一種道德義務;但不是法律義務。
『就讓座而言,我個人認為還是要通過道德建設、提昇公民道德水平的途徑來解決。』原森泰認為,如果年輕人身體有病或身體有殘疾,當然可以不用讓座。但是,大多數人並不願意當眾表達自己的身體狀況。試想,有誰願意當眾大聲說自己身體有毛病?真這樣做的人,估計會被其他人認為腦子有病。試想,
《搜索》裡的女主角如果說:『剛查出來我有癌癥。』然後迎來滿車廂的所謂的同情和理解,豈不是對當事人心靈上的更大的傷害?
雖然大家可以用『我身體不舒服』這種話來適當表示自己的身體狀況,消除他人的敵意。但是,也有網友擔心地說:『每上來新的乘客,我是不是都要解釋我身體不舒服?會不會有沒聽到解釋的人拍個我沒讓座的照片發到網上,然後引來道德譴責?』
司乘人員有責任保護乘客安全
『作為承運人,公交公司對乘客有安全關照義務。《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第三百零二條規定: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原森泰律師表示,『安全』包括人身和財產安全,在乘客被毆打的情況下,司乘人員應進行制止並及時報警。
趙三平律師也認為,公交公司有安全保護義務。如果在乘客挨打時,司乘人員視若無睹,沒有采取任何合理措施,那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同樣,對於老、弱、病、殘、孕乘客,司乘人員也有責任保護其安全。』趙三平認為,這就包括了為老、弱、病、殘、孕乘客找座位。否則,碰到急剎車,老、弱、病、殘、孕乘客就有可能受到傷害。
隨意人肉他人比不讓座還不道德
在電影《搜索》中,女主角不讓座的情景被拍成視頻發到網上,隨後遭到人肉搜索,其單位、姓名等信息均被曝光。原森泰律師認為,對於在網上能看到別人照片和視頻這種事,很多人都習以為常,其實絕大部分都涉及肖像侵權。如果說沒讓座有違道德,那麼隨意把別人的照片和個人信息發到網上不但有違道德,還涉及民事侵權。被人肉搜索的乘客,其隱私權就受到侵犯;被網民辱罵的乘客,其名譽權也受到侵犯。而維權有幾種途徑:一種是要求網站刪帖;一種是起訴侵權者。 J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