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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網訊 (渤海早報記者李鴿)記者日前調查發現,一些黃牛盯上超市購物小票,在超市門口低價從消費者手中回收購物小票,找超市開具發票後倒賣。市地稅部門提醒,根據新修訂的《發票管理辦法》,轉借、轉讓、代開發票屬於違法行爲,購物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購物小票或發票,以免所購商品出現質量問題後難以維權。
在本市一家生活資訊類網站,記者看到有人發佈代開發票信息,並保證手中的發票是全國聯網、真實有效、防僞合法,用於報銷衝賬絕對沒問題。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從業者表示,從下半年開始有發票需求的人越來越多,“我們手中囤積了大量購物憑證(小票),拿着這些憑證就可以去商業企業開具客戶需要的發票,客戶可以預設發票擡頭、購物種類等。”
在河西區一家大型超市,記者看到,絕大多數購物者結賬後得到的只是一張購物小票,只有購買了電子產品、家電、電動自行車等單價較高或者需要保修的商品,消費者纔去專門櫃檯開具發票。在該超市收銀臺附近一個垃圾桶處,有兩個人在翻找購物小票。看到記者感興趣,他們直接開價:“購物小票賣不?單張1000元以上10元,1000元以下3元,扔了多可惜。”記者蹲守發現,一個小時內有三名消費者賣出了自己的購物小票。
市地稅部門工作人員指出,根據《發票管理辦法》二十五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黃牛購買購物小票、代開發票並轉讓的行爲涉嫌違法,可處以最高50萬元的罰款。法律人士指出,商家不直接給消費者開具發票纔給了黃牛可乘之機。商家不直接開發票,必然使得部分消費者嫌麻煩放棄開票,商家藉此偷逃稅款,這種行爲雖然難以直接判定爲主觀故意,但造成了國家稅收流失的後果。對消費者來說,購物小票就是購物憑證,是維權的依據,不可隨意丟棄和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