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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國際綠色和平組織報告指出,美國科研機構對24名中國湖南省衡陽市兒童進行轉基因大米試驗。事件披露後,湖南衡陽市政府立即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後稱,參加實驗的學生所食用的全部食品均在本地採購。詭異的是,9月4日試驗方美國塔夫茨大學卻承認進行了該次試驗。
問題是同一件事,美國試驗方毫不隱晦對中國兒童進行轉基因稻米實驗,而試驗所在地政府卻出面否認。雙方到底誰在說謊?
答案不言自明。美方的書面迴應稱,“在中國的臨牀試驗經過了中美雙方有關機構的批准,並且獲得了所有參與試驗的兒童及他們家長的同意。該項目的一部分資金來自美國國立衛生研究院。”這樣的迴應明顯將了湖南衡陽政府一軍。
筆者不禁要問:衡陽地方政府究竟進行的調查沒有?爲什麼反應速度那麼快?這種更像是所謂的“公關調查”怎麼那麼如同兒戲呢?這樣的政府調查不但解決不了人們的質疑,反而會更欲蓋彌彰,嚴重地損失政府公信力。如果任由這樣濫用政府公信力的事件反覆發生,民衆又會信任政府嗎?
轉基因食品一直飽受爭議,美國研究機構膽敢拿中國中西部相對貧困地區的兒童做“小白鼠”,這一危險動作應該嚴令禁止。小學生是國家的希望,祖國的未來。對於美國大學“捨近求遠”到中國進行食品試驗,相信背後應該有諸多相關利益驅動,有關紀檢法機關不應袖手旁觀。
1964年發佈的《赫爾辛基宣言》對人體試驗進行的規定,要求該類試驗應優先保護受試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必須得到受試者的知情同意。而對於兒童,必須得到其法定監護人的知情同意,簽訂知情同意書。此次美國實驗方聲稱簽訂了同意書,孩子與家長到底是否知情正在進行的是轉基因?風險因素是否完整地告知?事情的具體過程究竟是什麼?應該委託公信力高的第三方機構,對該事件的來龍去脈一查到底,比如該試驗是否爲非法試驗?有沒有得到批准?
筆者期待更有公信力的調查早日向公衆公佈。筆者更想發出呼籲的是,這些轉基因食品的試驗正在暴露一個強烈的信號,外國一些研究機構很有可能在中國做各種本國不允許的科學實驗,比如藥品、運輸工具、IT產品、建築,等等。中國人的對外合作恐怕不得不“防人之心不可無”啊。▲(作者鄭風田是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