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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城關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隊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經過縝密偵查,破獲一起非法買賣槍支案。並通過酒泉警方的協助抓獲涉案嫌疑人馬某,並於9月5日押解回蘭,同時繳獲各類高仿真槍138支。
8月21日,城關公安分局治安管理中隊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將從廣州發運高仿真槍支經我市轉運酒泉,數量很大。接此舉報後,該中隊組織警力經過10天的縝密偵查,獲悉了涉案嫌疑人是來自我省酒泉的私營業主馬某,並已將貨物從廣州發往蘭州的准確線索。
8月31日下午,當這批20個包裝箱,138支各類高仿真槍支運抵我市城關區雁兒灣一家名叫新凱達的貨運公司後,被早已等候在此的布控民警一舉查獲。當晚10時許,城關警方電告酒泉警方,請求協助抓獲該案嫌疑人馬某,9月1日晚,酒泉警方成功將馬某抓獲。9月2日,城關警方派員驅車酒泉,3天後將犯罪嫌疑人馬某押解回蘭。
記者從治安管理中隊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馬某今年39歲,河北省保定市人,在酒泉經營一家玩具商店,由於酷愛槍支,因此萌發販賣仿真槍連玩帶掙錢的想法,加之此前一名廣州的『槍商』曾到他酒泉的店裡和他有過試探性接觸,所以,在8月中旬他電話告知廣州的那位『槍商』,一次訂購了包括長槍、衝鋒槍、機槍、手槍在內的各類高仿真槍支20箱共計138支,並由蘭州中轉酒泉。據辦案民警講,馬某販運的這批高仿真槍,大小和重量基本和真槍一樣,仿真度很高,雖然發射的是PP彈,但仍有很大的傷害力和以假亂真效果,是公安部明令禁止買賣、收藏和使用的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