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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戴笑慧記者李海燕9月3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中央財政近日安排1854萬元專項資金,用於對我省太陽能光電建築應用示範項目進行補助,鼓勵一些公共建築集中連片推廣應用光伏發電。
據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補助的規定爲:對與建築一般結合的利用形式(構建型與支架型),補助標準爲5.5元/瓦,對建材型等與建築物高度緊密結合的光電一體化項目,補助標準爲7元/瓦。所有光電建築應用示範的項目均要求於2013年5月底前完成相應的光伏發電裝機任務。
太陽能光電建築可以實現部分或全部供應建築用電,並且現有建築也可用改裝方式成爲太陽能光電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