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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堯
安徽省淮南市工商局稱,爲幫助個私企業開拓市場,組織部分個體工商戶及民營企業出境學習,每戶企業收取5400元的費用。實際上,卻是科長局長到臺灣環島旅遊,“帶隊”幹部38人。(9月7日《新京報》)
“帶隊考察”貌似是一種安全而高明的做法,畢竟它沒有動用“三公”經費,不太容易撩撥公衆的敏感神經。但實際上,這種做法更像是一個“小把戲”,它不過是假借“淮南市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協會”之手,把38名幹部“帶隊考察”的費用開銷變相攤派到企業身上,其負面影響,某種程度上比公款旅遊更惡劣。
淮南市個協雖然是依託工商部門設立的、並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指導的社會團體,但本質上卻是一個實行自我管理的羣衆組織,它爲何願意承擔38名幹部“帶隊考察”的所有費用開銷?究其原因,原來是這些“帶隊考察”幹部都在該協會有兼職,根據協會章程,會費可以用於協會開展活動,包括所謂的“幫助個私企業開拓市場”,或者說“帶隊考察”。
不過,《關於黨政機關領導幹部不兼任社會團體領導職務的通知》明文規定,領導幹部不得在社會團體中兼任領導職務,因特殊情況確需兼任的,必須按幹部管理權限進行審批後方可兼任。如果存在違規兼職的情況,相關人員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凡此種種問題,亟待相關部門調查覈實,給公衆一個清楚明白的交代。
比干部“帶隊考察”更可怕更值得反思的是“政社不分”。事實上,正因爲工商行政部門領導與個協管理層高度重合,以及兩個部門存在交叉管理情況,諸多個體工商戶及私營企業纔會“自願”入會、繳費。至於會費是否“取之於會員,用之於會員”,以及如何彰顯協會的本來面目和服務功能,則可另當別論,甚至不用當回事。
“政社分開”,既是轉變政府職能的題中之義,又是構建“小政府,大社會”的現實要求。當務之急,恐怕是釐清工商機關與個協的關係,把工商局的行政管理與個協的自我管理剝離開來,確保協會少受或不受行政干預。如此,“帶隊考察”纔會喪失存在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