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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辦發文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
據新華社電根據中國政府網公佈的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意見,國家要建立課程安排公示制度、學生體質健康狀況通報制度、家校聯動制度,及時糾正加重學生課業負擔的行爲。
意見要求建立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學業質量評價體系。各地不得下達升學指標,不得單純以升學率對地區和學校排名。學校要認真落實新修訂的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不得隨意提高課程難度,不得擠佔體育、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班會、少先隊活動的課時,科學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
另據新華社電根據中國政府網7日公佈的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調整的意見,農村小學1至3年級學生原則上不寄宿,就近走讀上學。
意見要求縣級政府制定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佈局專項規劃,保障學生就近上學的需要。小學高年級學生以走讀爲主,確有需要的可以寄宿;初中學生根據實際可走讀或寄宿。原則上每個鄉鎮都應設置初中,人口相對集中的村寨要設置村小學或教學點,人口稀少、地處偏遠、交通不便的地方應保留或設置教學點。
根據意見,對因學校撤併不當引起嚴重不良後果的,要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