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交28800元學費考不上二本
本報訊(記者肖桂來、周浩傑)新學期剛開始,大學生都在忙入學,曾在番禺一家藝術高考學校培訓過的4名藝考生卻由於追“退款”的事讓他們心煩意亂。4名學生是去年的藝考生,他們去年每人花了28800元在該學校報了“保本班”,報班協議約定“考不上二本A,退一半學費”。
但考試結束了,6位學生中4人沒有過二本線,他們只能就讀專科學校。成績公佈後,他們一直在忙追“退款”,輔導班卻一直拖延到開學尚未退錢。
輔導班的負責人蘇老師稱“並未明確表示不退錢”,同時他認爲此4名學生違反相關合同規定,但學生並不認同此說法。
近日,網友“@葉慧Ting婷”在微博上發帖稱:“我是上一屆的藝考生,上一年在廣州小星海音樂培訓班培訓,報讀了保本班,意思是考不上本科退一半學費,他們到現在還不肯退,而且賠款金額不斷縮少”。
昨日上午,記者聯繫到發帖人葉慧婷瞭解情況。她表示,自己在去年12月參加了藝術類考試,因爲音樂術科成績沒過二本A線,現在東莞一家藝術專科學校讀書。據她介紹,去年七八月份,來到廣州小星海音樂培訓學校學習的,一個月大約3000多元學費。暑期結束後,她與學校簽訂《保本協議》,繼續在該輔導班上課。
據葉慧婷提供的《保本協議》顯示,“根據乙方學習情況,甲乙雙方共同制定乙方在甲方的培訓學習計劃以及升學目標,其中升學目標爲‘二本A線’(甲方所作承諾保證音樂術科成績)。同時雙方約定“如不能達到升學目標,甲方須返還乙方所交學費的50%,共計金額14400元。”據瞭解,與葉慧婷有相同經歷的還有三名同學。
隨後,記者聯繫到該音樂高考培訓學校負責教學的蘇老師,他表示,輔導班“並未明確表示不退錢”。對於能否按照協議退款,該負責人表示他們還在溝通。
蘇老師說,不能退款,是因爲學生有違反合同第七條的情況。據合同第七條約定:“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教學計劃完成各項作業,不配合教學計劃安排影響教學進度的本協議作廢,學費不退回。”
對於這個說法,葉慧婷表示不能認同,“這其中有學生生病的情況,但每次我們都請假,也都得到了培訓班方面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