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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新技術革命與經濟全球化的逐步推進,各國政府均要面對很多新變化和新挑戰。如何適應新形勢,加快政府職能創新和轉變,從而在全球化進程中趨利避害,不僅是發達國家政府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更是發展中國家政府亟待解決的關鍵所在。所謂政府職能,指的是政府根據社會需求在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中所承擔的職責和功能。政府職能調整的基本目標,就是要充分反映市場的要求,通過提高政府管理與服務的效率,使本國市場具有更強的國際競爭力,從而在不違背國際規則的前提下最大可能地增強本國綜合實力,提高國民的福祉。
我國自199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來,政府機構改革重心逐漸轉變到政府職能上來,政府角色的重塑和創新已成爲政府管理改革中的核心問題。2001年我國加入WTO,標誌着正式進入一個以開放社會、自由市場爲特色的全新的制度背景。WTO強調政府管理行爲的可預見性、責任性和透明度,強調減少國家干預,實現資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動和合理配置。因此,加入WTO後,我國政府要融入國際體系,就必須遵守效率優先的規則,就必須重構政府和市場之間的關係。尤其是在當前特殊形勢下,一方面是後金融危機時代的滯後消極影響,另一方面是愈演愈烈的歐債危機的強大沖擊,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推進政府管理模式創新便顯得尤爲緊迫。
由於我國長期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在現實中依然頑固地保留着計劃經濟體制的影子。目前的政府管理方式和制度仍然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政府仍習慣於用行政權力來配置社會和經濟資源,過於強調政府本身的中心地位。具體表現爲: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之間的關係在制度上還沒有完全明確,政府行政組織內部在機構設置、層級劃分、分工合作、溝通方式、職能範圍等方面還存在着諸多不完善的地方;在行政監督上,機制乏力、渠道不暢導致監督職能的弱化;在財政預算上,財政預算制度不合理,導致政府部門在管理過程中只重投入不計產出。要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順應WTO規則,應對歐債危機的挑戰,就必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創新政府管理模式。具體而言,需要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減少直接干預,加強宏觀調控,建設引導型政府。在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下,政府要減少行政直接干預,重視加強經濟的宏觀調控。實踐證明,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宏觀調控和管理。近年來我國政府實施了一系列宏觀調控措施,保證了經濟持續穩步發展。可見,對於正處於轉型時期的我國來說,要經受住由於經濟全球化帶來的巨大沖擊的考驗,離不開一個強有力的政府的幫助。具體要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政府要圍繞國民經濟總量平衡和國民經濟整體素質的提高,制定和實施以中長期發展戰略爲主的指導性計劃,引導國民經濟的發展方向。其次,政府要實行穩健的宏觀財政和貨幣政策,保持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的平衡,防止經濟過熱或過冷,促進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要採取諸如轉移支付等其他配套政策,支持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縮小區域差距。再次,建立健全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宏觀經濟管理機制,積極穩妥推進利率、匯率和其他經濟參數的市場化,形成以市場調節機制爲基礎的高效型和開放型宏觀經濟管理體系,增強其應變和防範風險能力。最後,面對更加頻繁的資本流動以及與國際金融市場更加緊密的聯繫,必須加快金融電子化進程,優化金融資源配置,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使金融更好地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
二是積極完善政府服務職能,建設服務型政府。從產業分類的角度看,政府本身就是一個服務部門。政府存在的目的在於對公衆的需要給予充分的迴應。政府部門應強化服務觀念,從“管”字當頭轉向“服務”至上,從過去的“以政府爲中心”向“以滿足公衆需求爲中心”轉變,逐步培養爲社會、爲企業服務的精神,增強服務功能。政府應致力於做好企業的後勤服務工作,提供信息服務,在非生產領域給予企業全面的支持,減少企業的後顧之憂,使企業在非生產領域的資源損耗降低到最低。要進一步改革行政審批制度,落實中央關於減少行政審批的政策,做到政府行爲公開化、規範化;加快建設和完善電子政府,實現政府管理的信息化、電子化,提高行政效率,促進政府部門的職能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
三是健全法律法規,依法治國,建設法治型政府。市場經濟是一種市場機制對資源配置起基礎性作用的經濟運行方式,在實現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中發揮着巨大的作用。但是,由於各市場主體內在利益的驅動,市場自發調節的盲目性以及市場信號反應遲滯等原因,市場機制自身並不足以實現所有的經濟職能。政府職能的重點是制定規則,當好裁判。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通過契約使各市場主體據以實現財產轉移交換,而契約經濟的關鍵是必須遵循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並通過法律予以保障。政府的角色不再是用政策看管企業,而是用法律監護市場。因此,政府必須發揮自身的行政權威,制定各種法規和市場規則,以明確產權關係,規範市場主體的行爲,維護市場秩序,確保市場交易和市場競爭的公正和效率。
四是重新界定政府的規模和範圍,建設有限的責任型政府。現代政府是以市場爲基礎的政府,因此,政府職能的範圍不僅取決於政府本身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取決於市場和社會的需要。在市場與政府的關係中,必須堅持市場優先的原則。市場優於政府,是界定政府職能範圍的依據。在相關的制度設計方面,要以有限政府、有效政府的理念爲指導,將政府職能限制在管理市場,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和交易秩序方面。要將主要的資源配置職能讓渡給市場來完成,在減少政府微觀經濟職能的同時強化政府的宏觀經濟職能。
總之,在職能創新上,只有真正發揮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方面的職能,才能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政府,更好地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作者單位:雲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